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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销商合伙:不能“同甘”,“共苦”也不行? D省S市的经销商C姐现在开始犯愁了,她觉得自己现在是两虎相争,必有一伤。想打退堂鼓,又心有不甘,进入了进退维谷的阶段。事情是这样的,C姐与其老公共同看好了一个新型建材项目,跑到厂家要求作为S市的代理,C姐与其老公基本没有多少积蓄,孩子也多,年过四十,生活压力也比较大。因为是个新型建材项目,厂家也处在刚发展的阶段,就答应了C姐的加盟代理申请。C姐与其老公,特别是C姐的老公,特别看好这个新型建材项目的未来前景,但苦于自己资金实力有限,C姐就想起了自己的一个远房的表妹W,W的销售能力和推广能力都非常强,C姐就想拉W来入伙,合伙做这个新型建材项目在S市的代理销售。表妹W和C姐一样,都是非常争强好胜的女性,W了解了这个产品后,也看到这个新型建材项目的未来市场的广阔前景,就正式投钱进来与C姐合作。由于C姐初期没有钱,合伙的钱都是W表妹出的,W表妹由于感激十多年前C姐帮过她,就让C姐先打个欠条,大家合伙的股份比例是各占一半,五五开。C姐和W表妹看好这个新项目,在S市当地开了一个三百多平米的临街店面,开始销售这个新型建材项目。与他们预期相反的是,也让她们有点意外的是,这种新型建材,自身产品还不够完善,还不能完全商业化,在安装过程中还存在着一定的瑕疵,因为这些瑕疵,导致顾客不信任这个产品,再由于这个产品是全新的产品,对消费者的教育也需要相对较长的时间,结果这个新产品在S市的推广遇到了很大的问题,半年下来,C姐和W表妹投入的钱,基本上是都赔进去了。W表妹看市场短期内很难做起来,就催促C姐把之前打给她的欠条的钱要还给W,C姐无奈,最终变卖了自己的一套房子,还钱给了W。这让C姐开始有点不爽了,毕竟这个项目是C姐引进的,C姐已人到中年,万不得已,是不会卖房变现的,C姐开始觉得W有点逼人太甚了。在随后的合伙过程中,C姐和W表妹在经营理念、人员分工、薪资处理上、日常工作中,也发生了更多的摩擦。典型的例子就是C姐的老公也在这个合伙的企业里工作,但W表妹一直没有给C姐的老公开工资,W表妹认为,C姐和其老公实际上都是合伙人,大家主要是靠年底的分红,现在企业处于发展初期,相当困难,入不敷出,应该暂缓开C姐老公的工资,等企业发展好了再开工资。 由于经营中越来越多的摩擦,最终导致C姐和W表妹分道扬镳,大家最终从合伙走向了散伙,表姐和表妹的关系,虽然表面上还维持,但亲情因生意的崩盘而迅速瓦解。按说,大家各奔东西,应该不会再节外生枝,但一波不平,一波又起。由于厂家的疏漏和初期急于推广产品,把S市的新型建材项目的代理权同时与C姐和W表妹都签约了,等于一个城市找了两个代理商。C姐和W表妹,都看好这个新型建材项目的未来前景,都不愿意放弃代理权,一山不容二虎,矛盾是不可避免的了。 对于经销商合伙而言,大多数情况下,是能“共苦”的,即在合伙的发展阶段,还没有挣到大钱的阶段,大家还能齐心协力,做好生意,往往是在挣到钱后,不能“同甘”,容易因为利益分配的问题导致散伙。而上述的案例,是个反例,经销商在合伙的初期,即“共苦”的阶段,就散伙了,更谈不上“同甘”了。 之所以不能“共苦”,导致经销商合伙人之间不欢而散,从上述的这个案例可以总结出如下经验教训: 一是经销商合伙做生意时,一定要有风险意识,先不要考虑挣多少钱,首先要考虑到如果不挣钱会怎么办。C姐和W表妹就是一时头脑发热,看好这新型建材项目,觉得会稳赚不赔,从来没有考虑会血本无归。所以,初期就进行了大规模的投入,建了三百平米的店面,一下子就把自己的资金全部砸进去了。市场一旦没有按预期启动,没有现金流流入,合伙企业马上陷入了困境。合伙人之间,因为没有考虑到市场的风险,也没有考虑到遇到困境下,合伙人之间如何止损,双方承担损失的比例等,结果导致合伙人之间因为亏损的问题,会产生意见的分歧,最终导致不欢而散。 二是经销商合伙做生意时,绝对不要因为亲戚和朋友关系,大家之间抹不开面子,股份比例按五五开分配。这样企业就没有大股东,没有人真正说了算,毕竟是股权的多少,决定话语权的多少。股份五五开导致合伙人之间谁都感觉自己是主人,都能说了算,在双方产生分歧的时候,就很难受到硬约束,导致合伙人之间都站在自己的立场上想问题,不愿意妥协,最终导致合伙人之间因意见不合,而矛盾越来越深,越来越离心离德。 三是经销商合伙人的选择一定要谨慎,如果大家经营理念不匹配,一定不要“拉郎配”,否则“强扭的瓜不甜”。上述案例中W表妹也后悔,因为自己觉得C姐当时在自己最早创业的时候帮过自己一个小忙,W一直念念不忘,虽然身边的朋友认为W和C姐合伙不合适,W还是力排众议,贸然与C姐合伙了。C姐也觉得自己对W表妹也非常不错,毕竟这个项目是自己引荐给W表妹的,W表妹后来反客为主,与自己唱对台戏,有点不近人情了。C姐比较斤斤计较,W表妹有点过于争强好胜,大家脾气性格不投缘,经营理念也迥异,散伙是早晚的事情。 对于经销商合伙而言,合伙的生意不好做,合伙之间成功的案例有,但不是很多,失败的案例却是比比皆是。所以,经销商合伙之前,一定要考虑全面,考虑清楚,不要贸然行动,否则这个世界上是没有卖后悔药的。 本文版权归作者贵仁相助营销From EMKT.com.cn顾问机构,营销活化石-韩锋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作者及出处。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200722871@q.com 关于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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