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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基金开征挤压家电制造商利润 用喜悲交加形容最近半个月以来国内家电企业从业者的心情,再合适不过。 继5月16日国务院决定启动刺激节能家电销售的“节能惠民”工程,对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热水器5类家电实施节能补贴,日前,财政部、发改委等六部委又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对计算机及前述四类共计5类家电征收回收处理基金,每台按生产量和进口量分别征收7元至13元不等费用。 “这两个政策一前一后出台,表面上看国家补贴的多,征收的少。但节能补贴是直接给消费者,废旧基金收取的是企业利润,这将会进一步挤压原本就利润稀薄的家电制造商空间”。一位家电企业人士向《中国From EMKT.com.cn企业报》记者表示,短期来看,在家电企业普遍遭遇“寒冬”背景下,政策的利好与利空并不能直接抵消。 废旧基金一年或收30亿元 根据已颁布的废弃家电处理基金管理办法:彩电征收标准最高达13元、冰箱为12元、计算机为10元,空调和洗衣机征收标准同为7元。《中国企业报》记者还看到,与征收相对应的是,对于拆解企业的补贴标准远高于征收,其中电视机和计算机同为85元/台、电冰箱80元/台、洗衣机和空调同为35元/台。 海通证券家电高级分析师陈子仪指出,“综合来看,由于单台征收额仅在10元左右,对于售价动辄千元的家电而言消费者敏感度不会太高。我们根据对海尔、美的、格力等企业的内销出货量初步计算,若企业将此金额完全以涨价方式转移给消费者,占全年收入的比重也仅在0.5%,对于收入的影响较小”。 尽管废旧征收对于家电企业的影响较小,对于一家年销售收入达数百亿、甚至上千亿元的企业来说,一年的征收费用仍是一笔不小的支出。 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指出,截至2011年底,我国主要电器电子社会保有量,电视机约为5.2亿台,电冰箱约为3亿台,洗衣机约为3.2亿台,空调器约为3.3亿台,计算机约为3亿台,合计17.7亿台。这5类产品每年的废弃量达数千万台。 由于此次基金征收主要以企业的“生产量”和“进口量”为标准(出口家电除外),这意味着每生产一台上述家电企业都要向国家直接缴纳处理基金。有家电企业人士向《中国企业报》记者估算,“按照2011年上述五类家电国内生产量来看,国家一年可以征收的废旧处理基金大约在30亿元左右”。 制造企业再受挤压 在处理基金出台前,曾有消息称将会对于生产企业自行回收、拆解给予补贴或减免。同时,对于采用新技术、新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不过,《中国企业报》记者看到,在已经公布的管理办法中,国家相关部委并未就上述传言给出明确减免标准。 在管理办法中,只提出“对采用有利于资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设计方案以及使用环保和便于回收利用材料生产的电器电子产品,可以减征基金,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环境保护部等另行制定”。短期来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生产的家电产品想获得减征基金不容易。 对于此前颇为看好的生产企业参与回收、拆解,在新公布的管理办法中,同样只有“雷声”没有“雨点”。管理办法只是要求,“各省(区、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编制本地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时,应当优先支持电器电子产品生产者设立处理企业”。 按照《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管理办法》,对于参与废旧电器电子产品拆解的企业,必须要取得国家环保部的资格许可。《中国企业报》记者调查后发现,目前全国拥有废弃电器电子拆解资格的企业仅为105家,分布在全国37个省市自治区,平均每个省市不足3家。同时,拥有回收资格的企业也只有1159家。 在已经获得拆解资质的105家企业中,家电制造企业只有海尔、长虹、TCL三家。由于拆解资质的获得必须要通过各省市地方政府审核、国家环保部确认,当前废弃家电拆解“这块蛋糕”已经成为各个地方政府抢夺的重点。短期来看,家电生产企业想通过涉入拆解获得补贴基金,并不容易。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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