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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问题的成因与出路 近年来,食品领域接二连三的安全事件成为焦点。而且,事件不断地更受瞩目,原因是有一大批所谓的知名企业涉案:三鹿、蒙牛、伊利尚未平息消费者的质疑,双汇就加入了他们的队伍。这个黑名单也不会就此终止,接下来,还会有更多的企业上榜。原因也很简单,食品质量问题只是今天被知道,而不是今天发生的;就像三聚氰胺在2008年之前很久就已经是牛奶中的添加剂了,瘦肉精在牲猪行业也已经存在10余年了,而类似的事件,在很多行业已经并且仍在发生。 就其成因,坊间各有说法:有说农民无知,有说政府监管无力,有说企业无良。各有道理,但也都只是展示了一个侧面。给予教育和培育就能解决农民无知的问题,但显然阻止不了安全事故,在这个造假产业链中,农民是最无辜的,也非主因。提高政府监管力度显然不难,尤其是在我们国家,举国体制的决策与执行都非常迅速,但这种方式只能就事论事,三聚氰胺事件、瘦肉精事件等,引起广泛关注了,才被上升到国家事项,予以坚决彻底的专项整治,而那些没浮出水面的事件还是无力关注的。监管自然要做,而且要更大力度打击,但仅有监管是高成本的、是事后控制、也很难根治问题。对于企业的问题,我们需要重新判断:如果说他们是无良,是道德原因,这个问题就复杂了(道德的问题是社会性的),而且企业似乎很怨屈,他们认为自己没有主观过错,“我只是个杀猪的”,言下之意是瘦肉精不是我加的,我哪有什么道德问题。 找不到原因,就没有解决办法。尽管三鹿、蒙牛、伊利、双汇等企业应该被唾弃,但这么大规模的问题,而且几乎成为行业的规则,就不能说是个别企业的道德问题了。所以,我们不能再像对待三聚氰胺一样,把它当作个案来解决,而是需要做深层次的思考,需要审视我们的商业社会出现了什么问题。 农民组织化的困难 最近的山东菜农事件让人痛心:卷心菜价格过低,农民无法回收成本,导致家庭失去生存基础,被迫走上自杀之路。菜贱伤农的事件,其实在很早时期、在全国范围都在发生着。从分析类似事件开始,或许能揭示食品问题的成因。 卷心菜种植过剩,远远超过市场需求量,价格很低,甚至一文不值,这符合市场规律,在市场经济下属正常事件。与此相对比,市场大量需求的蔬菜,却供应不足,农民少有种植。显然,在这个领域,供应与需求被中断了。经济学告诉我们,要按照市场规律办事:需求增加了,而且这种需求通常有较长时间的连续性,价格就会提高,只要达到预期回报率,就会有人或企业投入生产,满足供应。但对农民来讲,有两个难题: 第一,他们缺少信息,不了解市场供求,不知道市场需求什么,也不知道别的地方的人都种了什么。一个小生产者,只有那么三五亩地,雇佣专业者进行市场调研和数据分析,显然不现实,只有靠经验预测,习惯上参照历史,去年什么赚钱,今年继续种植。他们只能采取生产导向的经营,无法做到市场导向。即便那些偶尔赚钱的,采用“反其道而行之”的策略,总与本地其他人种植不一样的作物,也不是依靠市场分析,仍然是经验预测;而且这种预测很不靠谱,因为他的信息来源只是本地或网上看到的,非真实信息,也不完整。这种模式,在早年的区域经济为主的时候,问题并不严重,因为农产品的消费和供应大多是本地市场,信息不对称不像现在的全球化市场下这么严重。所以,个体农民,从根本上讲,因为缺少信息来指导生产,只能靠小概率赚钱,而从整体上而言,肯定是无法获取收益的。 第二,种植是刚性的,周转很慢,北方大多是一年一次,最多三次,南方种菜最多可达七次;养殖也大体如此。相比工业生产而言,柔性差了很多。这是客观规律,一旦种植或养殖了,对错都无法更改。这种方式放大了市场信息不对称带来的危害,也就要求农业生产,必须解决信息对接问题。农业领域的信息对接有很大改善空间,但信息本身是无法根本衔接的,因为市场需求是不断变化的,供需之间总会有时滞、总需要预测,因此农民的组织化就成了根本问题。只有把农民组织起来,才能依靠整体、长周期来分散个体在短期内的风险。 农民的组织化是个难题。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释放了农民的积极性,也适合中国的国情。中国不同于美国,人多地少,我们需要更大的土地生产率,即:一亩地能产出更多的粮食;而美国是市场经济,考虑的是劳动生产率,即:一个人可以种出更多的粮食。中国需要农民精耕细作,美国是工业化的方式耕种。而且中国工业化程度还不高,农业人口众多,种种因素决定我们在很长时间内,农业都会是分散种植和养殖的方式。所以,中国的农业问题,不是大型企业进行产业价值链延伸,直接进入种植或养殖领域能够解决的。我们必须思考,在分散种植或养殖前提下,进行农民的组织化。 这个问题已经有若干专家研究并论证过其正确性,而且正确的方式只有一种:龙头企业+合作社+政府,政府协调和支持龙头企业去组织农民。政府无法承担经济职能,只能是企业去组织农民,分散农民的经营风险;农民缺乏知识、对企业无法信任、难以管理,企业有经营知识和能力,但无法组织与管理农民,必须依靠政府支持。例如,企业想给农民做必需的知识培训,可以请来最好的专家,但农民并不信任,通常是没有赠品就没人来,有了赠品就来老人和小孩领完赠品就走,企业的培训成本很高,效果很差。有了政府的组织与合作社就会不同,农民信任政府(合作社的组织者),愿意学习身边的榜样(合作社的标杆农民)。政府也懂得这个道理,才搞出了中央八大部位联合命名“国家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其下各省、市都有类似认证,就是想支持这些企业来协调分散经营的农民。应该说,这种方式起到了非常大的积极作用。遗憾的是,我们对于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的定义不够完整,使得效果不尽人意。三鹿、蒙牛、伊利、双汇,以及更多的类似的企业,都是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那么,龙头企业应该是什么样的,他们有什么错误?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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