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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筑特许经营有效模式 特许经营既是白手创业的佳径,也是抢占市场的良途。怎样通过特许经营发展你的事业呢? 特许经营(FRANCHISE)一词来源于法文,原意为免于奴隶、苦役的身份,演变至今成为一种特权。一般人即使是在缺少必要经营经验和足够资本的情况下,也能通过特许经营获得一个拥有自己事业的机会。所以说,特许经营为人们提供了拥有、管理和指导自己事业的自由。 特许经营是连锁经营的一种模式。连锁经营是通过一定纽带,将众多分散孤立的经营单位连结在一起,并按照一定的规则要求运作。它包括直营连锁(或正规连锁,简称RC),即总公司直接投资开设连锁店;自愿连锁(或自由连锁,简称VC),即保留连锁商单个资本所有权的联合;加盟连锁(或特许经营,契约连锁,特许连锁,简称FC),即以经营权的转让为核心的连锁经营,也就是特许经营。 特许连锁作为一种现代营销形式,最初的起源是在19世纪80年代,美国胜家缝纫机公司(SINGER)建立了第一个经销商网络,经销人只需付费给胜家公司,就可以换取在一定区域内出售产品的权利。自此之后,特许经营便不断在具有发达商业体系的国家经济生活中涌现,并以其独特的经营机制显现出强大的生命力。 特许连锁的形式具有如下特征:第一,特许连锁具有资产独立性的特征。特许连锁店之间以及连锁店与总公司之间的资产都是相互独立的,也就是加盟者对其店铺拥有所有权,店铺经营者是店铺的主人。 第二,特许连锁实行独立核算。特许连锁店与其总公司都是独立核算的企业,特许店在加盟时必须向总公司一次性交纳品牌授权金,并在经营过程中按销售额或毛利额的一定比例向总公司上缴“定期权利金”。 第三,加盟者与盟主是纵向关系,各加盟者之间无横向关系。这一点也正是特许连锁和传销经营的主要区别。 第四,特许连锁公司与其授权成立的特许店之间的关系是平等互利的合作关系。特许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往往不采取强制性的措施,一方面通过特许合同规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另一方面则是通过有效的服务、指导和监督,引导特许店的经营行为。因此,对特许连锁公司来说,最重要的是特许转让合同,并树立为特许店服务的观点。 第 1 2 3 4 5 6 页 下页:特许经营圆你人生创业梦(2)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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