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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互联网营销的本质:点亮社群》之感
2009年美国互联网营销From EMKT.com.cn专家 Chuck Brymer的新书《互联网营销的本质——点亮社群》出版。Chuck Bryme 认为互联网营销的本质就是用最小的投入,准确链接目标顾客,用完美的创意,实现强大的口碑以影响目标顾客。可见互联网营销正改变我们的经营方式和品牌营销战略。网络时代让消费者的群体性变强:网络时代的发展将人们之间的关系变的更加紧密,数字联通力让消费者行为的个体性变弱,而群体性则日渐增强。该书为我们认识这一问题提供了新的思路。 Chuck Bryme认为单向传播不如互动传播:对于数字社群来说,单向的传统宣传方式已经不那么强势,他们是一个有着集体智慧,内部共享信息非常迅速的群体。对他们而言,信息的传播已经不止是单向的传统广告,更多是互动的、自发的,速度也往往是数量级的增长。营销传播就是需要找到合适的影响点,在合适的时机影响那些在社群中有影响力的人,已达到杠杆效应。 倾听消费者的声音,利用集体智慧,提供影响者他们所需要的信息。我们要顺应消费者的需求和意志,将他们需要的信息经过加工以巧妙的方式提供给影响者(比如在网络世界中习惯分享的人),然后让他们自行的去帮助我们传播这些信息。这正是社群营销和病毒营销的区别所在。受众加工信息过程就是如何将他们的信息与我们品牌联系起来的过程,巧妙的方式可以帮助你多渠道覆盖更多的人,又或者准确的找到你的源点人群来传播。因此社群营销的核心在于:信服力、协作力和创新力的建设。 信服力 信服力代表你品牌的强势程度,你需要有一个清晰的定位,并且坚持这个定位所代表的内在精神。更重要的是你需要将品牌形象和社群联系起来,通过你的品牌传达一种统一的生活方式(品牌代表的不是一个产品,而是一种人们期望的生活方式)。只有当你的品牌足够强势,才能够吸引消费者,并且让他们忠于你的品牌。 协作力 在这个网络时代更是如此,我们需要和消费者相互协作,共同进退。因此,倾听大众的声音就显得尤为重要。我们要善于搭建让消费者发表意见的平台,并将意见为我所用。在此我们要做到两点:一是顺应消费者,提供他们所需要的东西和一个交流的平台;二是学会倾听并利用消费者的集体智慧。当然这两点的前提都是要结合上自己的品牌特点进行。 创新力 想要吸引数字社群的注意力,想要吸引他们参与你的活动?想要他们主动帮你宣传你所提供的信息?那你的点子就需要有足够的吸引力,或者说,要有足够的创造力。 在创造吸引力的同时要注意几点:1.亲密感,在举行任何活动的同时要满足人们交流的欲望;2.新鲜感,如果不是新鲜有趣的东西,你还妄想消费者主动传播吗?3.免费的东西,免费的东西总是最吸引人的;4.愉悦感;5.展示的机会,你知道选秀的节目为什么总是能够吸引那么多观众和参加的人吗? 进行互动的社群营销关键是要顺应社群的集体意志,满足他们需求的同时也设法同自己的品牌产生联系。在这个过程中需要品牌的信服力,社群的协作力和你的创新力。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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