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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形象是做好儿童产品最好的广告和代言人 在多数人口普查和相关报告中,一般把“婴童”界定在 0-14 岁,有时也会缩窄到 0-12岁或扩展到 0-16 岁。根据统计局数据,2014 年我国 0-14 岁婴童人口约有 2.5亿人。根据权威数据显示,2014年 0-12 岁婴童产业规模为 15000 亿元。在考虑“单独二胎”政策影响的情况下,2017 年婴童产业规模约为 25,803 亿元。在已确定的儿童产业为朝阳产业的前景下,很多做成人市场的企业纷纷进军儿童市场。但儿童市场相关产品毛利比较低,如何进行宣传、推广、营销From EMKT.com.cn便成了能否成功的关键。 很多企业都在考虑真人明星代言,其实在笔者看来,如果真要做儿童产品的广告和代言人,卡通形象应该首选。 一、两者定义 1.明星代言 所谓明星代言就是在产品、广告中使用明星形象,以明星的成功度、知名度和好感度,使更容易信任产品、接受产品,达到广告的效果。 2.卡通形象代言 卡通形象以传统漫画或动画为主要表现方式,又以较夸张,较强烈,具讽刺性,隐喻性的表现手法为主的艺术创作。卡通形象也就是通过这种艺术创造出来的一些人物、动物或者其他一些形象。卡通形象很容易受到人们的喜欢,比如说我国的蓝猫、虹猫蓝兔、喜洋洋、熊出没,日本的机器猫、蜡笔小新,美国的米老鼠、变形金刚等等都早已经是家喻户晓。在儿童产品中运用卡通形象,可以使得儿童产品更具有亲和力,卡通形象可以做出很多夸张的表情和动作,这样可以给儿童产品带来更多的看点,使得儿童产品显得活力十足。 二、明星代言和卡通形象代言两者也很有很多的共同点的 首先,两者的性质相同,在产品包装或广告中无论是明星还是卡通都只是产品包装、广告中的元素,他们在产品包装、广告中都是一种传递信息的符号,都是为产品服务的。 其次,产品包装、广告中使用两者的目的相同,产品包装、广告中使用明星或者卡通都是要达到一定广告目的,一方面是利用明星和卡通具有的特质,更好的与受众沟通,拉近受众与产品的距离,减少受众对广告的反感程度,另一方面主要是从长远角度来说,主要是赋予产品一定的个性气质,树立品牌、打造企业形象。 再次,使用两者的产品包装、广告都需要坚持长久,明星或者卡通的特质要与产品完美结合是需要一段时都需要通过反复的广告操作才能起到好的作用,像百事可乐的明星路线、海尔集团的海尔兄弟之所以能够产生影响都是长期坚持使用的结果。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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