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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责任状岂同儿戏? 每到年初,不少企业的老板都要和营销From EMKT.com.cn部门的员工签订销售目标责任状,内容主要包括销售收入及利润两大指标。签完责任状,老板会按照责任状的目标逐月进行监督、跟踪和检查,目标责任人则会依据销量和利润的目标努力去执行,并想方设法达成。 但是,个别企业对目标责任状的做法很不严谨,甚至违约,如同儿戏一般。主要表现有以下三种情况: 第一, 目标制定不合理、不科学,凭空臆造,把任务定的老高。比如有的企业去年实际完成两个亿,次年居然把目标定到十五个亿,至于这十五个亿是怎么计算出来的,为什么要定十五个亿,没有依据,也没有人能够解释清楚。大家都是一头雾水,只能稀里糊涂把目标责任状给签了。到年底一看,没有一个人能够完成目标,法不责众,最后不奖也不罚,就这么稀里糊涂过去了。 第二, 目标不清晰,随意改动目标。既然目标责任状签订了,就必须严格按照责任状的目标来执行。可是有些企业在责任状签订之后,突然又制定出的新目标来;过了一段时间,看到市场发生较大变化,又弄出一个目标来。让下面的员工无所适从,不知道哪个目标是必须完成的,更是不知道将来依据哪个目标来奖惩。朝令夕改,军心难稳。 第三, 毁约。极个别企业的老板到年终时发现很多人完成了目标任务,开始心痛钱了,竟然能够不按目标责任状的奖励给人兑现。忙乎了一年,该得的钱得不到,员工看到这种情形,不免感到心寒。 签订目标责任的目的就是为了提高员工的执行力和战斗力,发挥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目标定的天高,形同虚设,员工谈何这“力”,那“性”的!?目标不断的变换,搞得员工晕头转向,当初何必去签订责任状!?白纸黑字说好的完成任务就该奖励,凭什么你老板一声不吭装傻就过去了,你还指望员工下回再去给你卖力吗!? 所以,销售目标责任状的签订一定要认真、严谨、科学和给力。笔者以前服务过的一家企业,每年销售目标的制定都较为科学。该企业在制定销售目标和利润目标时,既要考虑企业的实际市场情况,也兼顾国家大的经济环境。比如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对中国经济的冲击,当年该企业立即对整体经营目标进行下调。在制定新一年度目标时,金融危机的因素就要考虑进去;另外,从这些方面来综合考虑制定新年度的目标:历年的销售数据、费用、利润、上一年度的社会商品零售总额、每一省、市、地区的社会商品零售、当地人均消费水平、公司产品销售占比、广告费用、人员费用、渠道促销费用、投入产出比、产品在各渠道的销量等等,如此,制定出的销售目标相对科学、合理、能让人接受。 记得有一个分公司,在年底时算来算去,完成全年任务尚有近一百万的缺口,最后规定在12月20日按照实际缺口,每人拿钱出来先把公司的货买下。为什么会这么做,原因很简单,目标任务与奖金、费用挂钩。如果是天高的任务,谁会这么做?如果目标混乱,谁敢这么做?如果老板毁约,更没有一个人会去这么想。 由此看出,目标责任状就是军令状,就如同诸葛亮与马谡,制定者要切合实际、一言九鼎;执行者要全力以赴、万死不辞,否则,诸葛亮是斩不了马谡的。 段杨,先后任职于真心食品、脑白金、徽商集团及正大集团。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13956953410,电子邮件: ahduanyang@12.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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