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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无法改变的市场魔咒 很多年前,杰克•韦尔奇掌管GE的时候,曾提出一个著名的业务发展原则,叫“数一、数二,或新东西”。 当时,很多企业,甚至很多专家,都没能真正理解这句话的含义。感觉有道理,却觉得“只有GE这样财大气粗的企业才敢喊这么极端的口号,对我们的借鉴意义不大”。 然而,今天我想告诉大家:杰克•韦尔奇的这条原则并非极端,当时他提出这条原则也绝非GE是大企业,对中小企业同样适用! 因为,市场上存在一个我们都无法改变的市场魔咒:顾客永远是重视第一、轻视第二、鄙视第三。 也就是说,在多数品类上,顾客更加青睐第一品牌,只有在第一品牌不在的时候,或者实在不喜欢第一品牌的前提下才会用第二品牌来替补,而第三品牌往往被人们忽略或看不起。 魔咒会体现在哪里? 据我观察,这个魔咒集中体现就在企业的利润率上。在多数品类,第一品牌、第二品牌和第三品牌的利润率大致保持4:2:1的比例。举个例子:在“专业运动服”这个品类上,耐克第一、阿迪达斯第二、彪马第三,那么他们的利润率一般会呈现:假如耐克是10%、阿迪达斯会是5%、而彪马则仅为2.5%左右。 真的吗?这是多数人的疑问。我想非常肯定地告诉大家:这是真的。不过,这个比例关系会不会有变化?会不会存在例外?答案也十分简单:变化是会有的,例外也会有的。但是,这些变化和例外难以颠覆这个比例关系的存在。 手里有数据的朋友,可以算算空调品类的前三名“格力”、“美的”和“海尔”的利润率,会不会存在这个比例关系? 手里有数据的朋友,再算算葡萄酒品类的前三名“张裕”、“长城”和“王朝”的利润率,会不会也存在这个比例关系? 手里有数据的朋友,还可以算算液晶电视、智能手机、豪华轿车、酱香型白酒、去屑洗发水,甚至最近比较热的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网上订餐、专车、快车等领域的前三名品牌,会不会也存在这个比例关系? 我相信,肯定存在。因为,这是市场魔咒决定的! 魔咒下的“老三”是危险的 当同一个品类中的竞争到了一定阶段的时候,我们常常会看到一个特殊的竞争,就是“老大”和“老二”之争。 据我观察,在多数品类上,“老大”和“老二”之争是“老三”死去的直接原因。 然而,很多人对此法则不够理解,也许会问到:“老大和老二相斗,跟老三有什么关系?反而是老三的机会才对啊”。 大错,特错! 事实恰恰相反。当一个品类的“老大”和“老二”打起来的时候,“老三”会更加危险,如果响应不得当,很有可能在他们的“斗争”中死去。 最经典的案例,可能莫过于加多宝和王老吉之争对和其正的危害。它们俩这几年一直在互相掐,互相斗,结果两个品牌的市场份额都在增长,反而凉茶品类的“老三”和其正就受不了,不但没有从它们的斗争中获利,反而陷入了困境,难以自拔。 为什么会这样?同样也是市场魔咒在起作用。其实,在其它品类上,像这样的案例也比比皆是。我们再看几个: 可乐领域:可口可乐和百事可乐互相斗,非常可乐消失了; 智能手机:苹果和三星互相斗,诺基亚消失了; 电子商务:天猫和京东互相斗,凡客诚品消失了; 西式快餐:肯德基和麦当劳互相斗,德克士逃跑了; 手机系统:iOS和安卓互相斗,WP倒霉了; 单反相机:佳能和索尼互相斗,尼康躺枪了; 租车(专车):神州和滴滴互相斗,一嗨沉默了,快的也“投降”了; ……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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