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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眼“大数据”--撕开一角,为我所用 大数据,多大为大? “大数据(BIG DATE)”提了这么久,什么才能称为“大数据”,如何才能成为“大数据”? IBM曾提出对于大数据的“5V”特点:Volume(大量)、Velocity(高速)、Variety(多样)、Value(价值)、Veracity(真实性),其基本回答了什么能成为“大数据”的问题;而BAT(百度、阿里、腾讯)大平台的三国演义也用行动标杆了如何成为“大数据”,包括后起之秀京东、58、嘀嘀、美团等。 既然是大数据,基础数据仓库必须达到一定规模。在信息计量上最小的基本单位是Bit,按顺序给出所有单位:Bit、Byte、KB、MB、GB、TB、PB、EB、ZB、YB、BB、NB、DB。信息量是以DB还是以ZB为基础单位的数据仓库是可以称作为“大数据”?这个标准目前没有。 “大数据”建立在基础数据仓储存储的基础上。“大数据”是需要新处理模式才能具有更强的决策力、洞察发现力和流程优化能力的海量、高增长率和多样化的信息资产。“大数据”的原始数据是客观存在的包括不变基础单元和变量基础单元。比如百度地图,就是有庞大的各种累信息单元组成的一个地图大数据的标本。很多人目前不理解为什么在百度地图导航时地图GPS能实事播报准确播报道路交通(拥堵情况)状况,这是基于庞大的海量基础信息数据处理之上。信息是不断变化的,流动的,即时的。其基本满足麦肯锡全球研究所给出的定义是:一种规模大到在获取、存储、管理、分析方面大大超出了传统数据库软件工具能力范围的数据集合,具有海量的数据规模、快速的数据流转、多样的数据类型和价值密度低四大特征。 撕开一角,为我所用。 每一个个体单元和组织都是“大数据”的基础信息贡献者和使用者。 大数据的核心资产是足够丰富和准确的海量信息。大数据技术的战略意义不在于掌握庞大的数据信息,而在于对这些含有意义的数据进行专业化处理。换言之,如果把大数据比作一种产业,那么这种产业实现盈利的关键,在于提高对数据的“加工能力”,通过“加工”实现数据的“增值”。 人人都在参与和消费“大数据”,从完整市场的角度来讲,大数据的形成需要一个或多个核心的平台来组织建立,但是并不是每一个参与者都要去努力成为平台。简单来说,理想状态大数据应该是开源共享的,信息变化不断加速和膨胀。对于大数据的使用(价值最大化),大多是拿来主义。 好比目前的BAT平台,你现在开始去做同样的平台意义已经不大了,而是如何针对自身需求去撕开大数据平台的一角,为己所用。 打个比较实际的比方:嘀嘀和“昆仑山”水的合作。“加多宝”没有必要再去开发这样一个叫车服务平台和业务,只需要支付精准数据提取费用后,定向精准推送给目标业务数据端。 数据挖掘行为就是在大数据中挖掘并提取出满足自己需要的信息,为己所用,创造价值。但是所谓的撕开一角并不是简单的数据买卖,而是建立在大数据仓库基础上的智能化精准运用。 自然世界的规律一直都在,大数据会用数字(理性)化促进决策更智能并更正(精)确。 给我一个接口,(付出资源使用的成本)这个接口就能连接我所要的一切!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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