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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植领袖的根性:以身作则 曾经有句管理名言是这样讲的:“要求下面做到的,自己先要做好;禁止下面做的,自己也不要做。”这句话的内涵,就是领袖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带好头,起榜样作用与表率作用。身先士卒的领袖,能对组织成员起激励作用。上有所好,下必效焉。“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这是对领袖的严格要求,自己不想做的,不要要求他人做;自己都做不到的,不要要求他人做到;自己不喜欢的,不要要求他人喜欢。律己才能律人,正己才能正人。上梁不正,下梁歪。腐朽都是从上面开始的,当腐朽漫延到基石与底层时,正是大厦倾垮之时。当根子烂了,用什么灵丹妙药都治不好。但有种最优选项,那就是领袖以身作则,作出榜样与表率出来,通过言传身教与潜移默化来使得组织成员受到影响,进行改变。领袖在以身作则时,还要防止下面的人搞“破窗效应”,要严厉打击第一个敢于打破窗户的人,还要及时修补已经被打破的窗户。这样做,就可以做到亡羊补牢,犹未晚矣。 领袖在什么情况下需要以身作则? 一,领袖在组织遇到困难与危险时,要敢于挺身而出,以身作则面对与处置。人无千日好,花无百日红。任何组织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境。人是有其惰性与弱点的。有的人可以同甘,但不可以共苦;有的人既不能同甘,又不能共苦;有的人只能共苦,但不能同甘。而那种既能同甘,又能共苦的人很稀少。如果领袖在组织遇到困难时怯懦与畏惧,那么下面的成员们,也会学样,甚至于逃避。领袖都不能担当,都不能负责,那么何德何能承担起组织兴盛的大任?在困难与危险面前,正当组织所有人惊慌失措之时,领袖敢于担当,敢于负责,必定能安抚众心,形成较强的凝聚力。 二,领袖在重要工作面前要以身作则。有人喜欢干些轻松的工作与难易程度较低的工作。并不是个个都喜欢冒险与挑战。敢于冒险与敢于做有挑战性的工作的人,那是人才。而现实中庸才太多。庸才们喜欢付出少,得到多,最好能不劳而获。所以,一项重要工作布置下去,如果没有激励与惩罚措施,或者领袖当“甩手掌柜”疏于监督与跟进,重要工作是没有人想主动去做的。有重要工作时,领袖要“挑大梁”,以身作则,进行监督与控制,运用奖惩措施,才能把工作完成好。领袖勤勉,成员也会跟着勤勉;领袖懒惰,成员会更懒惰。 三,领袖要实干才能够以身作则。毕竟术业有专攻。每个人的知识、经验、技能、能力不同,所以,每个人都只擅长自己曾经做过的或者熟悉的工作,而那些没有做过的与不熟悉的工作,要通过学习才能够掌握。也有人就算学习了也不能掌握。但是通过学习,牚握怎么去工作还是能把工作能力提升的。领袖不是万能的,既然不是万能的,以身作则时,有些工作不会做怎么办?这个不是问题。最重要的领袖要有以身作则的姿态,姿态一样也有感召力与激励作用。我们在工作中发现,态度比能力更重要。没有能力,组织可以进行培养。但是没有态度,再有能力也是废物一个,对组织没有任何价值。在管理实践中,我们发现,组织总有些工作能力不强,但却自以为是的人,以为地球缺了他就会停止转动,安排的工作不做,背后又牢骚怪话满腹,请问组织要这样的人何用?领袖不懂的可以学,不会做的可以让人教。一头狮子领导一群狼,都会变成狮子;一头羊领导一群狼,都会变羊;这说明了领袖以身作则的重要性。实干出真知。领袖通过以身作则地实干,就会掌握所有情况,就能发现真正阻碍组织发展的问题与瓶颈在哪里。而且通过实干,还能找到解决问题的实际方法。最重要的是,实干能赢得组织成员们的内心尊重。 四,领袖在纪律方面要以身作则。领袖,首先得是一个守法、遵法、用法、爱法、普法的人。宪法与法律对所有人、所有组织都有普遍的约束力。领袖遵纪守法,才能够使组织免受灭顶之灾,才能遇难成祥,逢凶化吉。领袖以身作则带头守法,则组织成员大部分也会守法。领袖带头违法,则组织成员有部分也会学样违法。领袖遵守组织的规章制度,则组织成员大部分也会遵守组织规章制度。领袖破坏规章制度,却要求成员们遵守规章制度,那么会受到组织成员的抵触与轻视,规章制度就会形同虚设。 上行才能下效。吴王好剑客,百姓多创瘢;楚王好细腰,宫中多饿死。领袖有什么行为,组织成员就会有模仿的冲动。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行。这个社会需要实践家,领袖要想带好团队,发展组织,必须以身作则。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13016170681,电子邮件: sb76218@sin.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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