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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大战--企业生死劫 7月1日,涂料国家标准开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站了出来,认为国标中有害物质VOC限量翻了一番,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的后果,建议对该项标准进行复审;在刚刚闭幕的修改食用油标准的会议上,对“压榨”与“浸出”工艺进行了强制性划分,并要求在销售产品的标识上注明,使“出身”成为食用油企业的生死劫。 7月1日,涂料国家标准《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开始强制实施的第一天,来自上海的鳄鱼漆就公开站了出来,建议对该项标准进行复审,明确提出有关标准制定部门应立即着手修改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VOC限量值,从不得超过200g/L直降为不得超过100g/L,并在合理时间内,把VOC限量降低为50g/L或者30g/L,增加包括急性吸入性毒性、急性皮肤刺激、急性眼结膜刺激、致突变性(Ames试验、睾丸染色体畸变实验)等在内的更具人文关怀的安全性指标。 鳄鱼漆方面人员特别提醒说,随着国标的实施,一部分厂家在涂料生产过程中为达到VOC限量的要求,可能会添加具有增塑作用的邻苯二甲酸酯类原料,或者打出低VOC的旗号以误导消费者。而按照卫生部2001年255号文件的规定,室内用涂料所用配料中禁止使用邻苯二甲酸酯类和乙二醇醚及其酯类等高毒性物质、致癌物质、致畸物质和致突变物质。因此涂料国标中应该明确禁止使用此类原料,消费者也必须注意不要购买这种假低VOC的涂料产品。 不但如此,鳄鱼漆还对这项国标的制定过程中的不正常现象进行了披露。去年11月18日,涂料国标的主要起草单位在常州召开了一次扩大会议,邀请国内一些知名企业参加征求意见。在涂料国标征求意见稿里,可以白纸黑字地看到,包含了国标“全部技术要求”的表12中,写着:“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VOC),g/L小于等于100”。 据申真公司技术部部长徐海峰介绍,“国标正式公布时,VOC限量翻了一番,变成200g/L。这里面,某知名品牌‘功不可没’”。 “讨论中,有发言权的企业中,多数建议将VOC限量放宽到200g/L。国内某知名企业董事长最后总结发言时也说,‘还是宽一点好,否则我们没法做’。这位董事长说完后,大家都默然了。” 据悉,该项涂料国家标准自去年年底公布之日起就没有消停过,质疑之声不断。今年2、3月份,北京一家企业就拿出《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涂料安全健康质量评价规则》的地方“家规”,质疑涂料国标规定的VOC含量限定。 鳄鱼漆的生产厂家上海申真阿里佳托涂料有限公司总工卢荣明介绍,当居室中的VOC达到一定浓度时,短时间内人们会感到头痛、恶心、呕吐、乏力等,若不及时离开现场,严重时会抽搐、昏迷,并可能造成记忆力减退,肝脏、肾脏、大脑和神经系统损伤等严重后果。卢工认为,该项标准中,对VOC限量为不得超过200g/L,和国内外关于VOC限量标准比,要求过于宽泛。 有关资料显示,国际上,欧共体生态标志产品——色漆和清漆生态标准(欧共体-1999/10/EC)中VOC限量规定,对占涂料销售量高达85%的一类(亚光)要求是30g/L;在国内,国家环保总局最新发布的水性内墙涂料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要求也规定,VOC的限量是100g/L;众所周知的《北京市室内装饰装修涂料安全健康质量评价规则》,VOC要求是在125g/ L以下。 徐海峰认为,这种充分利用标准,以图赚取更多利润的行为,是对广大消费者极不负责任的表现;另外,有关部门作为标准制定者,怕标准定得太严,一部分企业承受不了,这是一种长痛的选择,主观上是好意,客观上造成了抑优扶劣的后果,这实际上是以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为代价,不利于建筑涂料行业的良性发展。 第 1 2 3 页 下页:浸出还是压榨,出身成为食用油企业生死劫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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