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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之郎的命门? 最近有报道称:国内果冻老二金娃请来营销专家为其把脉,找到了喜之郎的命门:“喜之郎的命门已经暴露得非常明显:长期进行情感诉求,忽略了消费者对于果冻食品营养性的需求,而这个需求对于真正的购买者而言是第一位的。” 于是,这些营销专家得出了金娃的策略:“金娃挑战喜之郎的突破口一下子清晰起来:以产品的功能为诉求,营造“功能性营养果冻”的概念,将目标瞄准真正的购买者。” 笔者不以为然。喜之郎的命门并不在此。 金娃专家的观点有三处破绽: 第一:“长期进行情感诉求”不是喜之郎的弱势,反而是真正的强势所在。 众所周知,果冻的技术含量很低,其行业进入门槛也低。其实在1995年以前,这个行业还是战国混战的时代。当时的金娃、喜之郎、SAA、东鹏、深宝等品牌难分高下。但是从1996年起,喜之郎率先在中央台投放巨额广告,运用情感诉求策略塑造了“果冻我要喜之郎”的品牌形象,“喜之郎”成了“果冻布丁”的代名词。正是这些情感诉求广告的深入人心,消费者渐渐接受了“果冻就是喜之郎”的概念,这在广告策略上称为“正宗”法。 水晶之恋“代表爱的语言”,激发了少女们对爱情的向往和憧憬;喜之郎CICI“我只喜欢你”,则表达了一部分女人的另类情感。 正是这些日积月累的情感诉求,影响了无数的消费者,他们成了喜之郎品牌文化的影响者和追随者。 可见,果冻行业第一品牌的出现,正是长期情感广告诉求的结果。 第二:产品功能诉求在果冻消费上并没有很大的卖点 果冻这种产品,技术含量太低了。其营养价值不会高到哪里去。这种产品之所以在国内畅销,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食用方便有趣以及口味的缘故。家长如果要为儿童寻找营养价值较高的功能性食品,那他们可以选择牛奶、AD钙奶、鱼肝油和其他食品。另一方面,果冻产品之间同质化非常严重。也就是说:在同一产品类别里,A品牌果冻和B品牌果冻的功能和营养价值并没有很大的差别。 在这种情况下,在果冻产品上过多的诉求功能并没有很大的吸引力。相反,把果冻当作文化去做,把果冻用情感卖出去,塑造鲜明的品牌形象,才是正确的出路。 很明显的例子:水晶之恋果冻的很大部分的消费者是18到22岁作用的女生,她们已经非常清楚果冻对她们的身体其实没有什么营养功能价值。那么是什么促成她们的购买决策呢?是品牌,是文化,是水晶之恋品牌带给她们的对爱情的向往和憧憬。 第三:对于果冻产品来说,购买者其实更信赖品牌因素而非单纯的功能诉求 不错,儿童消费存在着极为普遍的最终使用者与购买者相分离的情形,“真正的购买者——家长考虑更多的却是安全、营养。”这一观点无疑正确,但是由此的出结论:打安全营养牌,笔者则不敢苟同。 Why?原因有二: 首先,安全和营养只是品牌提供给消费者的最低层面的感受,这是每一个合格产品都能提供的产品属性。在这个最基本的属性上做文章,并不能真正打动消费者。这好比卖水的说“我的水不放砒霜”,卖药的说“我的药是无毒的”一样。 其次,食品已经不仅仅是食品,卖食品其实也是在卖一种文化。对于休闲食品来说更是如此。比如说风靡全球的可口可乐,它卖的就是一种美国文化。可口可乐是一种美国文化的阐述,是一种美国精神的扩张。这是可口可乐虽历经沧桑依然挺拔的根本原因。在这种趋势下,如果还在食品的安全性上大做文章,而在品牌文化的培养和传播上无所建树,那就很难创造出伟大的品牌。 另外,品牌是消费者信心的保证。良好的品牌形象能在产品的品质和功能方面,给予消费者最强有力的品牌承诺。 所以,打安全营养牌不足以培养消费忠诚,不足以形成真正的差异化,不足以对喜之郎构成威胁。 综上所述,金娃并没有找到喜之郎的命门。 那么,喜之郎的命门何在? 涉及到商业秘密之缘故,笔者在次只提3点: 1、研发能力。喜之郎的研发能力相对它的品牌塑造和传播能力来说要逊色一些。在这一点上金娃要好好把握。 2、品牌传播没有新思路,依然是老套路。传播投入的效益递减很厉害。在产品的不同生命周期,品牌传播策略肯定是不一样的。 3、掠夺式营销已经在喜之郎萌芽。这是非常危险的。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深圳采纳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高级策划师,电子邮件: t_yongju@sin.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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