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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地雅”的小聪明
现如今,生意难做,产品难销,货款也难收,大大小小的企业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站稳脚跟,并从中国市场这个“大奶酪”中分得一杯羹,在宣传方面可以说是费尽心机、绞尽脑汁。为了把自己有限的资源运用好,减少无用功,他们的花样层出不穷,让广大的消费者目不暇接,君不见这边刚放下喝完涂料的杯子,那边又举起了对准“大奔”的铁锤,真是你方唱罢我登场,轮流出场“做秀”,晃得“上帝”们都晕了,又岂能分得出其中的真真假假和是是非非?虽说我们可以听其言观其行仔细观察认真分析,再狡猾的狐狸也总要漏出它的尾巴,但是,只要一步不慎,还是会被人家狡兔三窟瓮中捉鳖,最终着了人家的道儿。我就亲身经历了一家企业精心设计、“步步为营”的宣传活动。 这家企业是广州的红木家具公司,名叫“新地雅”。2002年3月,“新地雅”公司策划搞一次别出心裁的“营销游戏”,该活动的主要特点就是“节约成本”,以最小的投入获取最大的效果。 怎么“节约成本”呢? “新地雅”实行了一个“连环”节约成本的计划: 第一,与媒体合作刊登有关企业的一些介绍,同时提出自己企业在营销和管理方面的一些疑难问题,邀请营销界人士为自己出谋划策,并设立若干奖项对优秀的建议者予以嘉奖。这样,不但为企业在媒体上做了软广告,扩大了知名度,而且以极低的成本换回大批营销界人士的“高见”,这比请一家专业的营销顾问公司的花费要便宜多了。 第二,为了节约成本,加大宣传效果,奖品就用自己企业的产品,这样既推销了产品又节省了费用。 第三,在奖项设置上,设一个一等奖,两个二等奖,再设几个纪念奖。一等奖是价值6000元的一对红木椅子,二等奖是价值2000元的落地式衣服架子,纪念奖则是一些比较小的产品。当然,最终头奖是空缺的,为什么?节约成本嘛,我们算算,两个二等奖也不及一个头奖的价值高啊。当然,二等奖奖品的价格是不是有水分也是可以猜测到的。设立高奖励这种办法的好处是,可以吸引大量的参与者,而至于能不能评出一等奖来,则完全掌握在企业自己手中,“设”和“评”是两回事,就是有那些爱找事的人问起来为何不评一等奖,商家仅用“他们的水平尚不够”或“我们认为没有更杰出的方案能成为一等奖”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搪塞过去。当然,这点商业技巧我也是事后才明白,这是后话。 那“新地雅”又是如何具体操作的呢,待我细细讲来。 首先是媒体合作,挑选有影响力的大媒体合作,这样传播面广,传播效果也较好。央视门槛太高了,新闻调查或焦点访谈倒是有免费的机会,但哪敢呀,避之唯恐不及呢。《中国经营报》够大、够权威,全国发行量又大,单从整版整版的广告投放量就可以看出人气有多旺了。那就是它了!为了引人注目,“新地雅”也几乎做了一个整版,效果还真不错。 我以“营销人士”的身份参加了这次活动。在提交了我的建议书后,我接到了通知,说我获了二等奖,这真是一件令人高兴的事。可是只高兴了不足一个月,烦恼却从2002年5月21日我见到奖品开始持续到今天您看到这篇文章,不知烦恼还会怎样延续下去。 奖品是从北京由中铁快运公司承运到西安的,货到当日快运公司就通知我,说有问题要我去处理。 我在火车站的货运仓库里见到我的奖品时,发现已经面目全非了:三条腿的落地式衣架,已断掉了一条腿,上部的一个主要配件也已严重破损。中铁快运的员工倒是十分热情,毕竟奖品的破损是由于他们的工作失误造成的,他们向我出示了有关赔偿的法律依据条文,并出具了破损鉴定证明书。 然而由于“新地雅”北京分部在托运时没有填写保价,按照承运方的规定,如果我要索赔的话,只能按照承运物品重量,即每公斤20元人民币的标准赔付(注:衣架的重量为9公斤)!就此情况我及时向“新地雅”负责发奖事宜的陈经理作了通报,他初次答复我说需要核实一下,大约一星期后第二次答复说,奖品的破损不是他们造成的,他们没有责任,并建议我在当地维修一下。 这样的答复让我颇为不解,好像我应该为奖品的破损负责任,我就应该得到一件已成为垃圾的奖品。 于是我第三次提出了调换奖品的要求,要求“新地雅”重新发一个完好无损的奖品给我,或支付给我与其事先标价等值的现金,陈经理说此事需与总公司商议,过几天再答复我。 然而就在这时,奇迹出现了,“新地雅”的北京分部在大约半个月后忽然“人间蒸发”,消失得无影无踪,原先留的电话再也没人接了,陈经理再也没有打来电话。而且不知是巧合还是有预谋,在该企业的网站上既没有具体地址也没有联系电话,只留下了一个没人回复的电子邮箱,真是“只在广州市,云深不知处”啊。无奈之下,我最后不得不与《中国经营报》取得联系,希望能通过他们解决此事,没想到“新地雅”连《中国经营报》这样的大媒体,而且是大恩人也不予理睬,最后还是协调未果。 成本还是成本,“新地雅”又一次也是第四次成功地完成了“节约成本”的任务,这样,企业的利润一定会增加好几千块钱吧。 在“新地雅”的四次节约成本的行动中,如果说前两次是运用营销策略合情合理来降低成本的话,第三次就是在卖弄自己的所谓“商业技巧”,而最后一次则完全是在耍小聪明。 在“新地雅”的网页里,我看到了下面的介绍: 新地雅红木艺术家具总公司位于广州天河区,厂房三万平米,员工上千人,在国内各大城市设有专卖店40余家,是国内大型的红木艺术制品自产自销企业。企业屡获殊荣: 一、 1999年经国家家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检验,颁发“用材真实,质量合格产品”证书。 二、 1999年经上海市消费协会检测,颁发上海市家具行业协会1999-2000年上海家具质量信得过、推荐品牌荣誉证书。 三、 经北京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北京用户满意工程联合推进办公室检测,获用户满意家具产品荣誉证书。 四、本公司按照gb/t19002-1994《质量体系,生产、安装和服务的质量保证模式》标准建立了质量体系,并通过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检测,荣获了“质量体系认证证书”。 看了这些介绍,再看看前面这个企业的行为,我不禁感叹,这就是一个“屡获殊荣”的“大型”企业吗?在营销界有这样一个不满意法则:当一个顾客满意时平均会告诉10个人,而不满意时他平均会告诉26个人。“新地雅”只看到了自己“寸光”之前节约的资金成本,但却没有看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以企业的信用作为代价付出了更为昂贵的成本。 原文发表于《智囊》2002年第10期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的电子邮件: fanliangok@26.net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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