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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弱制强——与“买手”过招 零售企业特别是现在逐步提升的主流业态大型综合超市的采购,也称作买手,是供应商最为头痛的谈判对手,因为这些买手所掌握的权利足以使一个品牌望而生畏,这种“生杀大权”是供应商最为紧张的一种压力,一不小心可能会陪了夫人又折兵。 谈判是本着双方互惠互利的原则进行的一种条件交换过程,目的是双方达成一致促进合作成功。但是在跟买手谈判时,你会更多的感觉到自己总是一味的付出,否则就没有谈判的继续进行,因为买手会依仗企业的实力和你迫切进入卖场的愿望不断的施加压力。大多数买手看起来不论章法,不讲原则,不计后果,使你的谈判陷入无尽的尴尬当中。其实万变不离其宗,买手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则,就是当获取足够的利益,而对方已经无法再让步时促成谈判。其实这也是买手的弱点所在,我们可以通过策略摆脱压力,满足买手的心理需要,从而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利益。 谈判要保证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进行,但在谈判的开始,买手已经把自己放到一个高高在上的位置,并且努力维护这种地位,以保持能够对你施加足够的压力,因此我们把缩小这种地位差距作为谈判的第一步。 谈判者惯用的方法有很多,可以通过闲聊亲近对方,也可以通过显示自己的实力来压倒对方。以上两种方法都各有利弊,亲近对方会使双方的距离拉得很近,但是会增强对方的防卫心理,因为始终没有进入正题的开始预示着将会有更加艰苦的谈判,买手会不断提醒自己要加强防备,随时与你进行正面交锋。因此,当你一旦接触正题时即有可能遭到迎面阻击,有时反而会弄巧成拙。以显示自己的实力来压倒对方会使双方的谈判地位趋向平等,但由于实力的相当,会增强谈判双方的敌对心理,造成更加紧张的谈判气氛,也不利于谈判的成功进行。 如果我们在谈判初期就用比较简洁清晰的语言表达出合作将会建立起共同的利益关系的话,谈判就有可能进入一种平等、融洽和可以控制的氛围当中。当然,做到这一点需要对商品、市场、以及谈判对手的情况了如指掌,正所谓:知己知彼,百战不殆。这种利益可以是企业的利益,也可以是个人利益;可以是直接经济利益,也可以是间接利益,比如双方可以通过合作共同开发市场,从而打败竞争对手或独树一帜等等。假设你是一位服装推销员,你可以连同下列观点一同推销给买手:我们公司的服装是专门为中年女性设计,经过调查发现来你们超市的顾客中60%为中年女性,而贵超市所经营的女性服装正好缺少这一年龄阶段的产品,因此我的加盟会大大提高贵超市的顾客满意度,也会让您的企业由此而区别于其他竞争对手,形成特色,这对于您的公司和您个人的发展都是有利的。 这种开门见山的谈判方式一直被许多人所唾弃,直接暴露的谈判目的会使谈判对手过早掌握自己的弱点,不利于谈判的进一步进行。其实正是为了引起对方兴趣、掩盖弱点并且诱敌深入才使用这种策略。供应商致命的弱点是“想办法进入卖场”,这一点你不说买手也会知道,他所要做的就是充分利用这个弱点来压迫你,我们必须要掩盖这个弱点。因此我们开门见山的分析了买方的弱点“服装定位不明确,无法令顾客满意”,一下击中买手的要害,使买手从进攻状态转化成了防卫状态,当买手意识到我们的优势“产品的特色”能够弥补买方这一弱点时,会产生足够的兴趣继续这场谈判,从而忽略我们的弱点。正所谓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此时你已经消除了被动地位。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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