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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商业企业如何面对电子商务的挑战 在我国,电子商务随着知识经济、数字革命、网络时代的到来而逐渐成长发展。正确看待和认识这一新的商务形式,对于传统商业企业〔指由于主客观条件的限制而无法实现电子商务的商业企业〕来说是十分有意义的。我们可以从商业利润这一传统商务和电子商务所共有的属性分析入手,比较二者的差异,从中找出传统企业在电子商务浪潮中的生存和发展空间。 对经商者来说,商业利润是他们追求的目的;宏观上看,商业利润是整个商业系统运作的润滑剂和动力;从财务上分析,商业利润是销售收入与销售成本、营业费用、税金之差。它们都表现为一定的金额。哲学原理告诉我们,任何客观存在的事物,都有形式和内容,都具备现象和本质,都存在着原因和结果的关系。内容、本质就是这个事物的实质,它支配着形式和现象,原因导致结果,结果是原因的必然。商业利润也不例外,商业利润可以表现为一定数量的金额形式,它的内容和本质是给买者提供的便利。 商业之所以能够存在,是因为买方能够得到便利,卖方能够获取利润。在这里买方得到便利是原因;卖方获取利润是是结果。正是因为消费者承认〔购买〕了这些商业便利,商业利润才能够实现。也就是说,商业利润对应的社会价值价值就是为众多的消费着提供的商业便利。商业便利可以表现为以下若干种形式: ·空间便利 消费者能够在合适的地点购买所需商品。华北山西煤炭资源充足,华东华南沿海诸省则紧缺,商业使后者能够就地买到所需的煤炭; ·时间便利 消费者能够在合适的时间购买所需商品。农业产品有着明显的季节性,商业使消费者能在生产的淡季买到所需的商品; ·价格便利 消费者能够以较为便宜的价格购买所需商品。消费者不可能每件产品都向生产者购买,商业可使买者降低购买的综合费用; ·信息便利 消费者能够充分利用信息购买所需商品。商业促进了生产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沟通; ·数量便利 消费者能够按照需要的数量购买所需商品。生产者总是希望生产规模化,而消费者总是零星的消费和购买,商业的存在调和了这个矛盾; ·品种便利 消费者能够以比较低的费用买到理想的商品组合。很多商品的消费是要组合进行的,中间商能够以最为合理、最为有效商品组合形式提供给消费者,使消费者以最为最为经济的价格和最为便利方式买到所需商品。 当今的世界经济是以买方市场为主流的,买方决定着市场的运动发展方向。因此,可以认为,商业便利决定了商业利润,商业便利是商业利润的实质。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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