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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出“将OTC药品当保健品卖”的误区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我国医药行业也渐渐与市场经济接轨,面对众多合资、外资药品生产企业的进入,国内药品营销中的市场竞争是日益加剧,可以说是到了白热化的程度,在这激烈的市场竞争中,逐步流行着一种药品营销观念:那就是“把药品当保健品卖”。 在这种营销观念的倡导下,的确成就过一个个的品牌,稍加罗列,合资企业有西安杨森的“吗叮啉”,中美史克的“康泰克”等,国有企业有太极集团的“曲美”、“急支糖浆”,哈药集团的“严迪”等,民营企业中的“汇仁肾宝”等,可以说是不胜枚举。虽然成功的例子很多,但更多的却是大批默默倒下的失败者。 的确,很多药品按此观念进行市场营销,结果播下去的是希望、人力、物力、财力,收获的却是失望、徒劳、债务、贷款。因此,笔者以为:药品当保健品卖,常常是一个美丽的陷阱,可以说是 1、药品:是指用于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保健食品:指表明具有特定保健功能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食品。 根据国家卫生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规定,今后以前的所谓保健品严格地说将不复存在,因为“健”字号产品不再审批,以前审批的也将在2002年12月1日后停止生产,2004年12月1日后停止流通。2002年12月1日前要么升标成药品,要么转为保健食品,变成“食”字号产品,以前的“健”字号将不再在市场上销售。 1、玩概念,搞炒作 菲利普·科特勒大师在营销管理中讲述:“产品研究是最重要的”,药品尤其如此,因为药品是治病救人的,如果不以产品本身的功能主治,适应症去进行研究,从而进行市场细分,选择目标市场,进而进行准确定位,而是凭所谓的策划、创意、玩概念,搞炒作。这种做法的确可能让消费者(或患者)受一时的蒙蔽而选择该产品,短时间会有较大的销量产生,但更多的是一些不对症者服用后可能产生副作用,所以反过来在大量的消费者中形成极差的口碑,到此份上,恐怕一个品牌离他消亡的时间也就不远了。常言道:“金奖、银奖不如老百姓的夸奖,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 2、过分强调终端促销 将药品当保健品卖另一个误区就是强调终端促销。 作为一个产品,为了扩大其销售,加强终端促销,本无可厚非,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甚至是取胜的法宝。但药品却不一样,按我国药品分类管理的要求,药品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零售药店都要符合GSP的管理规范,已经将药品按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品去进行分类管理,只是暂还未严格执行处方药必须凭医师或助理医师处方购买而已。就是这样,许多厂家把自己药品的包装陈列都搞得象礼品一样,把药品当成礼品一样去卖,同时还请大量的促销人员,站在药店或商场或超市去促销自己的产品,而忽视自己的产品是老百姓用来治病的,而不是可吃可不吃的零食。 3、大打电视广告 众所周知,现在的大明星们不是在电视剧中频繁露脸,而是广告片中频频上镜,今天喝了某某口服液,明天就吃某胶囊,接着服某丸,最后再来某含片。但这些都是现象,背后却是用明星后产生的名人效应,这本是原来保健品使的招,现在药品也大兴此风,且大有后来居上之势。 由于药品与生俱来的适应症和副作用,企业只管让明星们往好处说,却忽视老百姓的亲身感受,结果是不对症者或副反应者大骂明星们不讲职业道德,甚至到法院要打官司,最后企业落得支付了大量广告费,仅买了个知名度而已。 前面已经讲过,药品是有功能主治,讲究适应症,同时很注意禁忌和副作用的,哪怕就是安全性很高的OTC产品,在营销理念上,笔者以为,也只能按药品自身的规律去运作和策划,而不能盲目将保健食品的方法照搬。处方药还是要多给医生宣传介绍,OTC药品既要对医生宣传,还要向店员宣传,同时也可以加大对消费者的宣传,既然是药品,就要明白无误的告诉医生和患者,那些疾病可以使用,因为药品只有对症后,其效果才会显著,笔者曾经见过一个案例,该产品本是一个治疗因肾阳虚引起的几种病症治疗产品。为了扩大其使用人群,找了很多理由,宣传其“补肾养颜”概念,结果可想而知。 因此,笔者对制药企业的产品经理们大声疾呼,药品营销理念一定要正本清源,药品还得按药品卖,别再踏入药品当保健品卖的误区。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的电子邮件: ypd3129@vip.sin.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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