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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中国白酒业十大关键词 2002年2月,国家经贸委会同财政部、卫生部、税务总局、质监总局联合向国务院上报“关于实行酒类产销许可证管理的意见”具体包括:建立行业准入三次制度;产销运行讨论制度;清理、整顿行业秩序等相关内容。2002年6月,这项命名(2002)72号文件的清理、整顿工作在全国行业全面展开。按照管理部门的最初目标是要通过这次管理制度的执行,来加大对白酒产、销各个环节的有效控制,从而遏制住白酒行业现有的混乱、无序状况。如果说此次行动对于名优酒来说是一次保护的话,那对于一些不具备生产白酒基本条件的企业是一次重创。 2002年8月12日笔者在与贵州茅台镇南宾酒业总经理周平先生的对话时,他说:此次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最终目的是在全国只保留2000家左右的白酒企业。 这对于具备生产条件、资格的企业来说是一次“突围机会”,对此他充满信心。 也许这正是管理部门的最初设想。 但结果却令人出乎意料。 据2002年5月14日在武汉举行的中国白酒行业会议的有关信息披露,与会的57家单位的184名代表中,不乏有绝大部分代表对此次产销许可证制度发出批评之声。其焦点主要集中在发证过程存在准入条件偏低的问题。使得一些不具备生产条件和税务登记管理条件的企业仍然首批获得生产许可证。结果使“产销许可证制度”失去了他本来的意义。对此,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一酒厂厂长认为:如果要达到“获得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要求”,仅企业的硬件条件就必须达到要求,一套检测设备也得花上10多万元。我们厂自1989年建厂至今在固定设备、检验设备等都投入了近千万元。 但比起那些什么基本条件都没有而又拿到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来说,我可以放心地说:我们能对消费者承诺:我们酒厂的酒是经过层层质量把关后进入市场的,您可以大胆地喝。这或许是生产许可证唯一起作用的功能。 而值得庆幸的是,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总局已经意识到当前白酒生产许可证发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并于2002年7月11日向全国各级技术监督局发函(2002)459号《关于建立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的通知》,正式在中国酿酒工业协会白酒分会设立“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白酒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相信有关白酒生产许可证规范、整顿未来白酒市场的作用,在日后的工作中将得到进一步的实质性发挥。 2002年中国白酒企业,面对“税收”二字可真是难言其中苦味。从一组统计数字不难看出;税收调整正影响着整个白酒产业。 2001年全国白酒产量420.19万吨,比2000年下降11.75%,利润下降7.13%。亏损超过50%。以”四川酒“为例,2001年川酒仍以15%的所得税计征,2002年如果将以33%的所得税计征的话,川酒2002年利润将下降20%以上。另据山东白酒工业协会统计,2001年山东全省126户规模企业,年产白酒为78.2万吨,同比下降12.3%,销售收入为61.9亿元,同比下降7.55%,利润空间只有3.537%。以这组数据显示:税收调整在规范白酒市场竟争秩序的同时,也给白酒企业的利润带来影响。尤其是对白酒类上市公司的利润影响力会更大。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上市公司的所得税优惠被取消后,最终导致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减少。但对于从未享受过所得税优惠政策的“贵州茅台”来说则不会有太大的影响。酒税调整最终的结果是对白酒业的利润以严重打击。未来白酒业还有如此高的利润吗?在新税制下,众多大型白酒业给出了答案:一向赢利的企业一下子就变成了亏损企业。原因何在?都是税收“惹的祸”。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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