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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销创新法则 透视我国营销现状,不难看出最普遍的营销现象就是功利营销的味道太浓,这致使许多商家营销战术肤浅、跟风营销盛行,这无疑是众多企业营销乏术、创新无门的终极原因。一个个鲜活的案例让众多国内企业断然醒悟,一度认为 “优秀”的营销模式已变得黯淡无光。而可口可乐与百事可乐的百年大战同样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启示:一味的模仿只会永远处于落后状态,只有敢于创新、勇于挑战,才能在激烈的竞争中赢得优势。因此,在我国这个环境变化多端、竞争日趋激烈,消费者越来越成熟、越来越理智的市场中,要想赢得消费者、赢得竞争优势,必须在变化的环境中变革营销模式和运用具有创造性的营销手段。目前,企业所要面对的是更为激烈的国际竞争,所以营销创新成为当前企业营销管理的重要研究课题之一。 所谓营销创新就是根据营销环境的变化情况,并结合企业自身的资源条件和经营实力,寻求营销要素某一方面或某一系列的突破或变革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并非要求一定要有创造发明,只要能够适应环境,赢得消费者的心理且不触犯法律、法规和通行贯例,同时能被企业所接受,那么这种营销创新即是成功的。还需要说明的是,能否最终实现营销目标,不是衡量营销创新成功与否的唯一标准。 营销创新是市场竞争的必然结果,亦是企业在竞争中生存与发展的必要手段。目前,国内市场与国际市场的对接直接导致企业竞争环境的改变和竞争对手的增强。面对竞争如此激烈的营销环境,我国企业表现出诸多问题,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则须从营销管理方面入手进行变革和创新。因为营销创新是提高企业市场竞争力最根本、最有效的途径。另外,通过营销创新,企业能科学合理的整合各种资源,并能提高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营销创新法则 美国管理大师熊彼特曾提出企业创新的五个有形要素,而营销创新属于无形要素范畴。事实上无论有形要素,还是无形要素的创新都需要一种思想或力量上的支撑。从我国目前营销实践来看,虽然受国际大环境的影响,尤其是国际知名大企业营销创新的威胁,却仍然使用着传统的营销手段在艰难的挣扎。他们也试图突破传统的营销手段,却不知从何入手,很明显是缺少思想或是力量上的支撑。事实上营销创新并非我们想象的那样难,只要营销人员遵循以下四个法则,便可筑起营销创新的大厦。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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