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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航股权拍卖首期款成谜局 彙润投资背景极复杂
「商报深圳专讯」记者冰阳、元鸣报道:消息灵通人士说,截至昨天下午下班,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仍未收到有关方面对深航股权拍卖首期款到账的确认函,这即是说,亿阳集团及彙润投资竞投深航65%股权的8亿元首期支付款是否已,目前无法证实。
徐海伟再指款已付 但亿阳集团及彙润投资的竞投代表徐海伟律师日前称,据他所知,亿阳集团及彙润投资的首期款已经支付。 徐海伟昨天接受本报查询时则再次确认,亿阳集团及彙润投资的首期款确已支付给转让方,至於深圳产权交易中心为何收不到确认函,徐海伟则不予回答,只让记者询问产权交易中心。至昨晚截稿,深圳市产权交易中心、转让方广控集团均未对此表态。 记者还电话采访了有关法律界人士。雅尔德律师事务所樊永强律师指,如果不能如期支付款项,将构成违约,并将负相关责任。他说,如果违约,将根据双方合同确定违约方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比如竞买前交付的保证金会被没收,还要对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有‘深航员工’举报 另一方面,深航股权拍卖一事,引起内地各大媒体关注。昨日,有内地知名媒体联系本报时表示,该媒体为求证北方某公司牵涉深航股权转让一事,多次联系北方某公司。北方某公司有关人士第一次接受采访时曾表示‘确有其事’,但之后再次联系采访,该人士则一口否认––两次采访两种答覆,实在是令人疑惑。 同日,一自称是‘深航员工’的人主动向有关方面举报,称彙润投资背景极其复杂,该公司在深圳工商局登记在案的资料并不能真实反映其情况。 相关链接:国企转让有法可依 据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管委和财政部2003年12月审议并发布的《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投资所形成的产权,可采取拍卖、招投标、协议转让方式进行。采取拍卖方式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规定组织实施。成交后,转让方与受让方应当签订产权转让合同。转让的全部价款,原则上应当一次付清;金额较大、一次付清确有困难的,可以采取分期付款的方式,首期付款不得低於总价款的30%,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提供合法的担保,并应当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如果竞买成功方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捏造事实,将承担刑事责任。竞买人之间、竞买人与拍卖人之间恶意串通,给他人造成损害的,拍卖无效,并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参与恶意串通的竞买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30%以下的罚款;对参与恶意串通的拍卖人处最高应价10%以上50%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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