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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国聚财新招--对奥运奖牌征税
澳国聚财新招--对奥运奖牌征税
今天澳大利亚税务部(ATO)负责奥运会的官员彼得·罗尔对外宣布,只要是因获得奥运会奖牌而得到的收入,不管是通过什么方式得来的,澳方都将对其课以税收。 罗尔解释说,“问题的关键是行为的发生地在哪儿,只要比赛是在澳大利亚进行的,不管你的合同是在哪儿签的,事实上,甚至也不管你的奖金是在哪儿兑现的---根本上这是因你在澳大利亚土地上的出色表现才得到的奖励,因而你有纳税的义务。” “这样做不只是为了给税务部门增加收入,这样做是为了让人们明白他们在享受应享受权利的同时,还需要履行哪些义务,事实上,以各种方式参加奥运会的人,他们中的相当一部分将有权从物资与服务税收局(GST)那里得到一定补偿,我们也将确保他们能尽早得到他们应得的补偿。” 罗尔还称,奥运会期间ATO将设立三个临时机构专门负责监督外国运动员、新闻媒体及相关人员向澳大利亚纳税的有关事宜。而澳有关部门已要求那些奥运会期间很可能挣一笔的媒体和运动员们办理一个澳大利亚商务帐号。 有人评论,澳大利亚人羊榨得够多了,转而又榨起了运动员的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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