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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酒商索货款不成哄抢酒店
1月15日中午,20余名不同公司的酒业销售人员相约来到重庆七十二行民俗酒楼索要货款,酒店领导避而不见。催要货款人员一怒之下对该公司1楼部分物品进行哄抢。
下午6时许,100余名酒业销售人员再次来到该酒楼索要货款未果,又开始哄抢,连酒楼的保险柜也未能幸免。当晚11时许,这100余名酒业销售人员开着43辆大小车辆来到位于北京南路的五谷丰大酒店索要货款,结果令他们失望,再次发生哄抢。 事发后警方迅速介入,依法拘留了部分参与哄抢的人,追回了部分被抢物品。 18日,新疆酒业协会召开理事会,与会者一致认为采取哄抢这样过激的行为讨债是错误的,也是违法的。但这次事件充分暴露出长期存在于供应商和零售商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正日益尖锐。 进店捐门费 开瓶也交费 记者问及哄抢事件发生的起因,被抢酒店及参与哄抢的人都说“是霸王条款惹的祸”。乌鲁木齐市酒业协会秘书长陈立辉搬起手指给记者数起“霸王条款”来。 一是进店捐门费。一种酒要进某个酒店、歌厅、夜总会,都得先交进店费,一个单品少则几百元,多则几千元。现在上万元的也不少见。不交就别想跨进酒店门槛。 二是赊销没商量。要想进酒店就得赊销,这已成为不成文的行规。好一点的是先货后款;不顺的,就是酒店卖完了,钱也迟迟拿不到。欠钱的是爷,要债的倒像是孙子。 三是卖酒费。一个品牌进入酒店除了要交进门费外,还有促销费、建档费、店外广告费、单批订单免付费、残损丢失补贴费、配送费等等。逢年过节、周年致庆、老板生日、新店开张、旧店改造,酒商都得掏钱,你不掏,货款就别想结。 四是开瓶得交费。开瓶费已被抬到了10元以上。销量不很好的时候,酒店允许酒商把开瓶费直接给服务生。一旦销量上去了,酒店就要求把开瓶费交付酒店,如果给了服务生就得受罚,不认罚,就以撤柜相威胁。 五是硬性抵货款。酒商结款想得到的是现金,但酒店结账的招数却很多———给酒店消费代金券,有的达到货款的5%到10%,甚至更多,而且必须在两个月内消费完。 一位酒商说,我们产品的销售离不开零售终端。一些酒店、商家便以此来要挟我们,提出种种不合理要求,而我们只能忍气吞声。 但很多酒商也承认,目前这种无序、恶劣的经营环境,和他们自身也有很大关系。有些酒商为能迅速打开市场,采取了一些不正当的竞争手段,比如送好处费,无原则地答应和承诺酒店方的不合理要求等。 “跑单”现象越演越烈 据了解,绝大部分参与哄抢的酒商都对自己的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同时也忿忿不平。 一些酒商说,有些酒店经营者,恶意拖欠,开酒店不是为了经营,而是以酒店为幌子,招摇撞骗,骗不下去就换人或跑人,使所欠货款成为呆账、死账。 酒商所说的恶意拖欠和“跑单”现象得到了陈立辉秘书长的证实。 陈立辉说,据初步统计,去年一年,协会156个会员单位,被拖欠货款两个月以上的资金达1.2亿元。有20余家酒类批发商因无力支撑而挥泪告别该行业。 他说,“跑单”现象近年在乌市发生频率不断增多,这使得酒商们如惊弓之鸟,一点风吹草动都会让他们心惊肉跳。这次哄抢就是这种心态的后果。 目前,“1·15”哄抢事件已在乌鲁木齐市引起强烈反响。记者获知,近两日,一些酒店主动出面召集供应商开会,表明不再拖欠货款的姿态。许多供应商聚到一起,商议要共同面对零售终端收取各种不合理费用和结账难的问题。他们表示,要在酒业协会的领导下,加强自律,在法律范围内采取行动,抵制不良的行业行为。据悉,他们正在讨论“信誉差”的餐饮、娱乐、商超黑名单,被列入黑名单的零售商将受到“惩罚”。 30余家酒商欲向法律讨公道 20日下午,30余家酒商到乌鲁木齐新市区人民法院,就重庆七十二行民俗酒楼和五谷丰大酒店拖欠货款一事咨询上诉事宜。 记者在乌鲁木齐市酒业协会出示的欠款明细表上看到,重庆七十二行民俗酒楼拖欠9家供应商款额计16万余元,五谷丰大酒店拖欠10家供应商款额12万余元。目前,各商家已通过律师起草了诉状。 乌鲁木齐市酒业协会常年法律顾问雪律师和徐律师认为,在酒商与酒店的经济纠纷中,酒商有权利依法讨债。乌鲁木齐市酒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金本厚和秘书长陈立辉表示,将全力支持会员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刘冰 李润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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