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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寿险业会重蹈“日本危机”吗?
在全国保险工作会议上,如何化解寿险业存在的利差损问题成为焦点话题。朱(金加容)基总理在这次会议开幕之前,指出中国保险业应该把化解利差损问题作为今年的工作重点,中国保监会主席马永伟也警告说,中国寿险业必须在发展中化解这一痼疾,否则有可能会危及中国保险业的稳定。
利差损问题之所以成为引人关注,与去年寿险业的“日本危机”关系密切。过去的一年对于日本寿险业来说,的确是灾难深重的一年,自去年五月份以来,先后有四家寿险公司宣布破产,而日本在二战之后倒闭的寿险公司总计才有六家。虽然这场风波并没有直接波及到中国的寿险业,但“日本危机”的阴影无疑给正在发展中的中国寿险业敲响了警钟。 专家指出,中国寿险业和日本存在诸多类似的问题,比如:都曾在利率高涨时期,以高利率为招牌,大打价格战,出售了许多高利率保单,造成了目前存在利差损的问题;在经济过热时期,都曾进行高风险投资形成了许多不良资产;各保险公司在管理体制上都或多或少存在问题等。因此,及时吸取“日本危机”的教训,对于中国寿险业来说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 但是否意味着这种危机会在中国重演呢?专家指出,这种论断是没有任何必然性的,应该看到日本和中国寿险业在面对这一问题时的不同之处。日本寿险业发现存在问题时,已得到了充分发展,寿险产品普及率高,且日本资本市场持续低迷,很难通过产品结构转换,在发展中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而在中国,寿险业才刚刚起步,中国的资本市场也是新兴的发展中的市场,避免这一危机的发生,是完全有可能的。 中国保监会的专家指出,中国首先应该尽早采取措施化解潜在的利差损风险,以产品转型来防止产生新的利差损,并逐步化解已存在的利差损风险。目前寿险产品定价利率上限已经被下调至百分之二点五,为了防止新的利差损,这一规定还将在很长时间内保持不变,保险公司应该把寿险产品的发展重点放在发展投资连结型保险、分红保险等能够转移利率风险的新型产品上。此外,保险公司应该通过提高死差益、费差益来缓解利差损问题,并做好亏损性业务的退保和险种转换工作。 其次是要从价格竞争全面转向服务竞争。中国保监会将积极防止出现变相价格竞争,坚决制止保险公司就产品回报率的误导性宣传,并会考虑对分红产品的分红上限进行控制等,目的就是为了防止各保险公司以各种新的名目再打价格战。 此外就是要提高中国保险公司的专业化经营水平,健全内部约束机制。内部经营机制不健全,经营决策缺乏科学性,是导致日本寿险公司接连倒闭的一个重要内在原因。因此,中国保险公司应建立、完善企业管理的各项内控制度,实现经营决策的制度化、科学化和透明化,并重视保险专业化人才的建设,做好重要岗位专业化人才的认证工作,使公司在经营管理上形成专业化人才层层把关、相互制约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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