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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市场盘点:保险业期待“险”中求胜
去年11月22日,中国保监会正式公布入世对外开放承诺,包括“合作伙伴不再有限制,入世后3年内取消所有地域限制,再保险、财产险、团体险、健康险等市场全面开放”等重要内容。2001年,无论是扩大保险市场的开放程度,加强保险监管的力度,还是加快保险公司上市的步伐,保险业所有的大事都与入世有关:3月,保监会放宽平安保险、新华人寿、中宏人寿投资连接类保险在证券投资基金上的投资比例,最高可达100%;7月,中国保监会公布,上半年有近200家保险机构被查处,其中包括四家外资保险公司;7、8月大众保险、新华人寿先后发布拟上市公告,华泰财险也正在开展上市准备工作;9月,德国格宁、德国安联等8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准在中国开展或扩大业务;11月,《保险代理机构管理规定》、《保险经纪公司管理规定》、《保险公估机构管理规定》出台;12月,上海保监办称,上海有三家保险公司积极准备上市,太平洋保险已结束辅导期,天安即将结束上市辅导,大众今年1月底结束辅导;去年12月11日,也就是与中国入世同一天,美国纽约人寿国际公司等7家外资保险公司获得在中国内地的营业执照。而与此同时,泰康人寿、新华人寿和华泰财产保险三家内资保险公司也获准大规模筹建分公司和中心支公司。
竞争的关键是人才与服务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席马永伟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国保险市场与WTO国际高峰年会上说,加入WTO后,我国保险业对外开放将从试点阶段进入全面开放新时期,入世将为我国保险业带来前所未有的机遇。入世后,外资保险公司已大规模兵临城下,市场竞争的硝烟已经燃起。截至目前,已有30家左右的外资保险公司在中国建立了经营机构,另有100多家外资保险公司在华建立了约200个代表处。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董事长兼行政总裁谢仕荣认为,中国保险公司与外资保险公司的竞争,关键在于加快培养专业保险人才的速度。中国国内的保险企业目前发展很快,但专业人才的缺乏是最明显的。她认为,在未来几年中,当更多的外资保险公司进入中国后,人才问题会更加严峻,因为外资公司为了迅速完成本地化,势必会以高薪等优厚条件争夺现有公司的人员。此外,国内公司的服务也令人不无忧虑。北京保监办的一项市场调研表明,有57.1%的市民认为,国内保险公司目前提供的服务仍有待提高。一些外资保险公司正在计划通过提供高附加值的服务,来作为未来竞争的利器。如刚刚获得财产险牌照的两家德国公司安联和格宁,已经计划入世后在车险产品中提供附加服务,即当车险客户的车出险后,保险公司会先借给保户一辆车开。 国内保险业严阵以待 面对外资公司的长驱直入,国内保险业普遍处变不惊。中国人寿保险公司总经理王宪章表示:“有优势不一定就成功,有困难不一定会失败。”他认为,公司眼下的任务不仅是要增强危机感和紧迫感,同时还应充满信心,充分挖掘自身的潜力和优势,力争在八到十年内建成代表中国民族寿险业发展水平的一流公司。中国太平洋保险公司董事长王国良认为,中国保险业的发展还是要靠中国人自己的努力。太保已经确立了引进国外经验、筹备上市、人才培养的总体策略,经营也走向国际,在纽约、伦敦开设了子公司和代表处。国内最早实现资本国际化的中国平安保险公司董事长马明哲有自己的三件制胜法宝,即:市场化原则、专业化管理、国际化标准。他表示,该公司将继续把探索国际大型金融集团的成长策略、组织架构、运作模式作为今后的改革方向。新华人寿保险公司董事长关国亮认为,非国有股份制企业已经学会了市场运作的本领。新华寿险已有近1/4的股份是外资的,对新华来说,入世后最先带来的不是竞争,而是合作。合作之后才是与国际大财团、大企业的竞争。泰康人寿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陈东升认为,在“入世”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外寿险公司的竞争将集中在国内新兴寿险市场上进行,因此整个行业只有建立良好的商业道德、法律和信用,中国保险业才能运行得更加快速而平稳。 当然,入世承诺在确定全面开放国内市场的同时,也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民族保险业,反映在:第一,外资进入中国市场的地域限制逐步放宽,加入时只允许外资保险公司在上海等5市,两年内增加北京等10市。第二,外国保险公司在中国设立保险公司,开始只能选择合资形式,并且股比不能超过50%,两年内才允许设立独资子公司。地域的逐步开放和企业设立形式的限制,既体现了共同受益,也给民族保险公司争取到应对竞争的准备时间。第三,在4年之内逐步取消法定再保险,有利于中国再保险公司有较充分的时间寻求新的业务发展出路。第四,加入世贸组织时,只允许外资财产保险公司设立独资分公司或合资公司,寿险公司和保险经纪公司只能设立合资公司,设立合资公司时外资股不得超过50%。这些无疑为民族保险业赢得了宝贵的战机。 最大受益者是保户 毋庸置疑的是,入世最大的受益者将是中国的老百姓。人们将会发现:市场上的险种更多,服务也更好了。入世后,外资保险机构在华开业不再有数量限制,但市场准入门槛是比较高的。要求进入中国的外国投资者为世贸组织成员,有超过30年的经营历史,在提出申请前一年末总资产不低于50亿美元。单就资本要求而言,这比我国保险公司2亿元(区域性保险公司)和5亿元人民币(全国性保险公司)的标准高多了。符合要求的公司,资本雄厚、偿付能力强、信誉卓著、服务上乘,必定对保户有利。市场主体整体素质的提高将使竞争在更高层次上展开,保户将获得前所未有的优质产品和服务。 目前中资保险公司,从管理体制、经营机制和竞争能力等方面,都同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有不小的差距,而入世的进程比不少人原来想象的都要迅速。如同整个中国经济一样,入世使国内保险业面临挑战,无论监管部门还是保险企业都将任重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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