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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营经济希望获得“国民待遇”
二000年,中国以宪法的形式确立了民营经济的地位;今年;朱(金加容)基总理在关于“十五”计划纲要的报告中指出,要支持、鼓励和引导私营、个体经济健康发展。
长期引起经济学界广泛关注的民营经济问题,此时又成热点。 政协委员、河南省工商联副主席王超斌早在政协会议开幕前,就向记者透露,他带了一个关于民营经济的提案,并希望能引起朱(金加容)基总理的关注。他在提案中建言,国家应加大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力度,并制定相关的法律维护民营经济的合法权益,实施民营经济的“国民待遇”。 政协委员游清泉、王超斌认为,目前民营经济面临两大困难,一是资金缺乏,二是投资准入领域限制严格。 据统计,一九七八年至一九九九年,民营经济在中国工业总产值中的比重已从百分之零点二上升到百分之三十三。 政协委员、北京大学经济学教授萧灼基认为,民营经济在创造社会财富、增加国家税收、活跃市场经济等方面,已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成为支持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重要力量。随着中国加入WTO,民营经济在市场准入方面将会与外资企业同样享受“国民待遇”。 政协委员董辅(视去见加乃)认为,民营经济的发展与国企的改革关系密切。其一,民营经济高质量、快速的发展将会大量吸纳国企结构调整中的富余人员,减轻社会就业压力;其二,应当允许民营经济收购、兼并、参资国有企业,增强国企业活力。 但萧灼基同时提出,由于民营经济的发展在较长时间内存在盲目性,目前也有产业结构调整的问题。他建议:民营经济一是注意与国家产业政策保持一致;二是要瞄准国际市场上具有发展潜力而自身又具有发展优势的项目;三是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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