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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入世”前加快清理涉外法规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正在审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修正案(草案)》。在“入世”迫近之际,中国正在加快建立与国际惯例接轨的法律框架,坚决履行对加入世贸组织所作出的“遵守规则、开放市场”的庄重承诺。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连同去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做出修改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在中国的外经贸法规体系中处于基础性的地位。为适应对外开放需要,对这三部法律进行修正,自然引起海内外的广泛关注。 三部法律修正的主要内容包括:取消外汇自行平衡的限制,修改关于“尽先在中国购买”的规定,取消关于外资企业产品必须全部或大部分出口的规定,删除关于“企业生产计划备案”的规定等。这意味着“三资”企业将享有更大的产品内销权、原材料采购权和经营自主权。 观察家指出,中国“入世”意味着进一步向世界开放市场。但人们更关注的是,这个市场是不是一个有规则的市场。“‘遵守规则’是中国政府作出的最重要、最深刻、最必要的承诺。”外经贸部首席谈判代表龙永图说。 目前,中国已经完成与美国、欧盟等30多个世贸成员的“入世”谈判。按照承诺,中国的关税总水平将从46%降至17%;目前,配额和许可证等非关税壁垒已由1200多种减为300多种。 除“三资”企业法外,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根据世贸规则和中国政府的承诺修改了专利法、海关法,审议了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修正案草案。国务院对有关的行政法规也进行了审查、清理,目前清理工作已基本结束。初步统计,拟修改的外经贸法规、规章共有140多件,拟废止的共有570多件。 九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新闻发言人曾建徽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制定反倾销条例、反补贴条例和保障措施条例等,还将根据加入世贸组织进程的需要,制定和修改相关的法律,如制定反垄断法,修改对外贸易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等。 人们也注意到,中国已经加大了整顿经济秩序、打击盗版、惩治腐败的力度,这些都是为建立透明法律环境而采取的实际步骤。 经济学家张小济指出,中国经济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而市场经济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法律经济。不建立市场经济,中国就不可能成为经济强国。“因此,‘遵守规则、开放市场’是中国经过深思熟虑、从国家根本利益出发作出的庄严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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