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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速递公司:邮政部门干扰其合法经营
中国速递市场整顿起风波
最近进行的中国邮政通信市场整顿风波骤起,一些中外合资国际速递公司今天声称:其合法经营受到了干扰。 中国国际货运代理协会今天在此间举行新闻通气会,中国外运集团、中外运-敦豪、大田航空、大通等国际货代企业的负责人在会上向媒体诉苦:中外运-敦豪(DHL)在山东淄博、潍坊、西安、江西、四川等地的子公司、大田-联邦快递(FedEx)东莞公司被当地邮局人员强行查处,或遭拦截检查,或有运单和货物被扣,或被处以高额罚款。他们表示,这些公司进行的是合法的正常经营。 国家邮政总局本月中旬也曾召开新闻通气会宣布,根据中国《邮政法》及其实施细则和地方法规,邮政部门联合警方和工商部门在北京、天津、河北、山东地区查处速递公司。该局官员指出,信件专营禁止外商介入。 今天,这些国际货运代理企业针锋相对地列举了其国际快递属合法经营的法律依据:中国《邮政法》中虽规定信件由邮政部门专营,但同时规定“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国务院一九九五年批准颁布的中国《国际货物运输代理管理规定》规定: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可以代办除私人信函之外的国际快递。外经贸部和海关总署也对国际快递业务有过相关规定。 中国从八十年代对外开放国际快递业务,目前UPS、FedEx、DHL、TNT、OCS等国际知名速递公司均已进入中国市场,与中方合资开展商务信函的速递业务,最近UPS和联邦快递争相开辟飞往中国的货运航线。 近年来,中国各类快递公司的业务量以每年百分之二十到三十的速度增长,市场份额迅速扩大到六成。在激烈的竞争下,中国邮政速递(EMS)的市场占有率下滑至四成。 业内人士指出,邮政部门所以屡屡与快递公司产生纠纷,关键在于双方对《邮政法》中规定的“信件专营”的概念理解不同,解释不同。国际快递业务审批、管理权属于国家邮政局还是外经贸部,也存在争议。 邮政部门指责一些快递公司违规经营,导致市场混乱;快递公司则反驳邮政部门政企不分,效益不高,却借反不正当竞争之名行垄断之实,与中国即将加入WTO的开放方向背道而驰。 据悉,日前外经贸部在召开两次企业座谈会,听取意见之后,已经致函国家邮政总局进行协调,基本观点是:肯定中国快递业近年来发展的巨大成绩,建议在《邮政法》没有修改前,维持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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