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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格决策直面听证风暴 铁路先行一步民航何时跟上
记者今天从国家计委了解到,广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部分旅客列车票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方案听证会”将于1月12日在北京铁道大厦举行。
这是《政府价格决策听证暂行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国家计委主持召开的第一个全国性的听证会。 铁路价格听证会准备就绪 截至目前,听证会的33名听证代表已经全部产生,而且按照《听证办 法》的要求,听证材料也已全部送达听证代表手中。据悉,这33名听证会代表由12名消费者代表,7名经营者代表,5名专家、学者,5名来自于全国总工会、国家经贸委、全国法制办、交通部、民航等相关部委的代表,2名人大代表,2名政协委员组成。 此外,经过遴选的具有审计金融证券、大型企业经验的利安达信隆会计师事务所也正在对铁道部申请调定价方案进行评审。 记者了解到,铁道部此次提交的“申请调定价方案”,长达153页,由10个相互联系的单项材料组成:包括财务成本、列车票价的上浮、下浮等。被广大群众关注的“春运”期间火车票价的涨跌只是其中一个部分。但方案的具体内容要等到12日听证会当天才会公布。 据了解,听证会的程序是:听证会代表在听证会上对定价方案和有关评审机构的评审依据及意见进行论证;7天后,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作出听证纪要,送请听证会代表审核签字。当有51%的听证会代表不同意定价方案或者对定价方案有较大分歧、难以确定时,价格决策部门将协调有关部门调整定价方案,或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再次组织听证。 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价格听证会对价格的制定具有约束力,是政府定价的参考依据。但是价格听证会只要求听证代表做出定性判断,即价格上浮、下浮的程度是高还是低。而定量的判断,即价格最终上升幅度究竟应该是多少,下降幅度究竟应该是多少,则由价格决策部门指定专业人员做出认定。 汪洋强调,价格听证会不是价格的最终审定者,它只是价格制订过程中的一个环节,是要看看社会大众对价格调整方案的可行性究竟有什么样的反应。 机票价格为何不听证 不少消费者提出,民航机票价格的调整为何不召开听证会?国家计委副主任汪洋指出,目前,中国民航正在进行改革重组,重组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预计今年将会全面推开。民航重组完成后,民航企业将与中国民航总局脱钩。民航重组完成后的定价方式,将与目前民航的定价方式截然不同。重组完成后,新的定价将面对民航企业,而不是现阶段的中国民航总局。所以,当前面对中国民航总局,对民航机票价格进行听证,没有意义。 汪洋透露,中国民航重组完成后,国家计委将与中国民航总局研究制定新的机票定价方案。 记者注意到,去年12月8日,广东省政府也召开了春运公路客运票价听证会。2001年春运期间,广东省的公 路客运票价上浮了100%,而广东省铁路局为听证会提交的2002年方案是上浮90%,但在召开听证会后,广东省人民政府最终确定,2002年春运期间,广东省公路客运票价最高上浮幅度为65%,比2001年下降35%。 有业内人士指出,价格听证会虽然把群众或者说是利益相关人引入了政府的价格决策程序,让公众“知情参政”。但是面对专业性强、文字量大的听证内容,如何让听证会的代表完全理解并领会其内含,从而代表群众对价格调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出准确判断,还需要一个探索的过程。 闽省欲涨电价听证会上遭否决 【记者王发枝福州报道】 福建省电力公司提出城市居民生活用电拟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362元,提高到0.4308元的方案,在此间召开的听证会上,遭到了有关方面听证人员的多数反对,他们认为电价上涨20%,幅度太大,有可能影响居民消费,致使该方案“胎死腹中”。 在去年12月28日由省物价局主持召开的福建省电网直供区域城乡居民用电同价听证会上,省电力公司提出为减轻农民负担,农村居民生活用电拟由原来的每千瓦时0.48元降为0.4308元,而城市居民用电则从原来的0.362元提高到0.4308元,以期实现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同网同价。对提高城市用电价格方案,省电力公司的负责人作了如此解释:一是目前福建现行城市用电每千瓦时0.362元的价格,居全国倒数第三;而大工业用电的价格相对偏高,目前每千瓦时为0.515元,仅次于上海,居全国第二,明显存在工业用电补贴照明用电的问题。二是去年由于新投产的湄洲湾等几个外资电厂和棉花滩电厂上网,购电成本每千瓦时约增加了1.61分,此外再加上历年投资电网建设资金的还本付息,目前省电网平均售电价格每千瓦时超过了0.42元。此位负责人认为考虑到现行电价与福建人均GDP,以及电力购销成本不相适应,因此“适当提高城市居民的用电价格是必要的。” 然而上述说明遭到了参加听证会的省人大、政府、政协以及各方面多数代表的质疑,他们对省电力公司调低农村居民用电价格给予充分肯定外,对大幅提高城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均持否定态度。他们认为,价格听证就应对价格进行论证,那么价格论证省电力公司就应将成本依据提供,而不是仅提供政策依据,没有按成本推算价格,仅凭电力部门解释来推算成本,缺乏透明性。虽然福建城市居民用电价格为全国倒数第三位,但福建水力资源丰富,在电价成本中占有相当比例,这与其他省份不具有可比性,因此以此为理作为提价理由不充分。 听证会上,有代表算了一笔账,将城市升价部分扣除农村降价部分,省电力公司的总收入还比原来多出1.3亿元的经济收益,而电力部门一年的销售总额差不多是100多亿元,为此认为增加10%以上的销售利润,增幅太大。更有代表出具了1995年、2000年电业部门员工平均工资居全省行业第一、第二的统计证明,明确表示,既然利润这么高,为什么电价还要再涨。听证会代表普遍认为城市用电价格涨幅太多,会更有利于电力公司,因此他们希望电力部门应通过体制改革加强管理,增加科技成分,藉以提高收入、降低成本。 3个小时的质疑,终使福建城市用电价格上涨20%方案无法通过。听证团经过合议认为,还应重新审核供电成本,适当降低调价幅度,再上报国家计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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