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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方药营销如何面对“广告禁令” 7 上页:危机暴露药品营销病症 广告禁令的实施,是对药品营销环境的一次大规模的规范行为。短期内看,对药品企业会带来一定的影响,但从长远看,可以促使企业进一步规范自己的营销策略,并进行创新经营,走上健康的发展道路。因此,药品企业应当利用这样一次契机剖析自身的营销病症,尽快规范与创新。 就目前而言,药品企业应从广告载体、品牌策略、产品规划、渠道创新等几个方面同时入手,才能标本兼治,达到“通则不痛”的效果。 一、抢占新的广告载体。 广告禁令实施后,处方药如何增加与消费者的接触机会成了主要问题。国家规定处方药禁止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但对一些特殊载体,如医院内的灯箱、病房内的招贴,各种挂号单、处方笺的背面广告,甚至医院里的各种设施等,没有明确界定是否属于“大众媒体”。在国家没有明确规定此类载体不可以做处方药广告之前,都可以成为处方药的广告新载体。而且这些新载体直接面向目标消费者,到达率高。 二、规划品牌,调整产品线,以OTC带动处方药。 处方药企业必须改变以往以功效为主要推广内内容的运作方式,规划品牌,开发OTC产品。要使处方药与OTC的品牌形象相统一,企业形象与品牌形象相统一,VI形象易识别。同时,加大OTC产品在大众媒体的投入,达到利用OTC树立品牌形象和企业形象、利用品牌形象与企业形象带动处方药的推广。 在此主面,海王应成为一个范例。海王较早地提出了“以广告投入加快品牌传播速度”的思路,银得菲、海王金樽、海王银杏叶片等频频在大众媒体露面的产品,有一个更多重要的任务,就是传达海王的品牌理念,使消费者已经认同了海王这一品牌,认同了“健康成就未来”的品牌理念,也就认同了海王的产品,包括不能在大众媒体做广告的处方药。 三、品牌形象广告,向烟草学习。 在广告禁令下生存的行业已有先例,那就是烟草业。而烟草业在品牌传播方面的经验可以借处方药企业借鉴。红塔、黄山、白沙等都通过做非烟草类的企业形象广告,达到传播品牌形象的目的,再由强大的品牌形象,带动烟草产品的推广销售。 但值得注意的是,烟草业在做品牌或企业形象广告时,可以利用下属企业的“食品、橡胶、文化、经贸”等名义,但入处方药在如此操作时,利用的“名义”一定要精心选择,不能象烟草这样任意发挥。因为药品的特殊性,使得消费者对于生产企业的“专业性”较为重视。因此,处方药企业做品牌或企业形象宣传时,一定要选择与药品相关的名义,如“××健康咨询机构”、“××医药研究所”等,使品牌与企业形象鲜明无干扰。 同时,公益性广告、公众活动的冠名与赞助等,都是处方药企业与消费者接触的良好机会。哈六药最近也在此方面进行了调整,缩减了直接诉求产品功能的广告数量,增加公益广告的投放,一定程度了,改变了以往的负面效果。 四、加强企业公关,发挥新闻的力量。 新闻的力量已往被许多药品企业所忽视。其实,发挥好新闻的作用,其效果要超过单纯的广告投入。因为新闻的“第三方”声音会更多地增加消费者的信任与接受。药品企业应建立专业的公共关系机构,其中的一项任务就是增加企业在大众媒体的新闻报道次数与质量。 在新闻报道中,应开拓思路,善于寻找与制造企业的新闻点。如产品研制的纪实、上市信息、(与某些处方药产品相关的)人物特写、企业文化、经营模式的分析等,都可以成为新闻传播的内容。新闻一定要鲜活、生动,切忌把新闻做成“软广告”。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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