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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折射出中国彩电业的不成熟! 7 上页:第 2 页 中国彩电产品从去年下半年以来在美国市场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无论是销量还是市场份额都有了惊人的表现。这主要得益于一些投机型的国际中间商,其中就包括APEX。 从APEX和长虹方面公布的资料显示,仅半年多时间,长虹在美国市场销售彩电达到320万台,占美国彩电市场13.6%的份额;APEX已经成为RCA的一个强劲对手,而RCA是五河电子的幕后主人汤姆逊在美国销售的品牌,在美国消费者中享有很高的知名度。这也许就是五河电子等企业为何将中国彩电企业置于反倾销的被告席上的缘故了。 其实,早在今年2月,汤姆逊就已在美国市场对中国彩电进行反倾销调查。3月初,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闻讯后,曾召集有关彩电厂家举行秘密会议,沟通情况,研究对策;而部分彩电企业也确实从那以后开始减产,但还是未能很好的预计到形势的恶劣。 而APEX公司的操作手法是:大量低价购进中国家电产品,然后低价销售,DVD机可以卖到50多美元一台,致使销量暴涨。但这个过程中并不使用中国企业的品牌,实际上中国企业在出口过程中还是充当加工厂的角色。2002年,仅长虹一家出口美国彩电就由20多万台暴涨到300多万台,但紧接着又出现长虹数亿元APEX货款无法追回的传闻。这样,刚刚进入全球化市场的中国企业尚缺少国际贸易经验,而又有急于求成的心态,不仅造成巨额的应收帐款问题,而且更易引致贸易壁垒。只可惜,那时的中国彩电企业还沉睡在突飞的海外出口业绩上,对于海外市场的风险和预警意识丝毫没有。 更何况,欧盟对中国彩电的反倾销刚刚在去年解禁,中国彩电企业应该是记忆犹新的。由于欧盟对我国彩电存在反倾销措施,即欧盟与我国政府达成的价格承诺协议,因此对于我国彩电出口企业来说,根本就是很容易被美国方面裁决为存在倾销历史的。但这一点,中国彩电企业似乎都忘却了。 “反倾销”消息传出之后,中国彩电企业的行动是比较缓慢的。国家商务部进出口公平贸易局出口一处刘丹阳处长当时在电话里对记者说,“我们在负责处理这件事,现在美国方面还没有正式起诉,我们也没有立案,只是在做一些准备工作。”刘拒绝透露名单上列举出来的彩电厂商,只是表示已经开始聘请律师,准备应诉。 由于消息不是由企业自己正式发布的,因此当媒体就此事联系国内主流彩电企业时,多数发言人都声称,目前所在公司就此事还没有任何统一说法,更不用说如何应对了。大多数企业的媒体负责人甚至表示完全不知道此事,因此对事件真伪还要考量考量。可以想象,美国方面突然针对中国和马来西亚出口到该国的彩电提起反倾销(或者是这则消息的突然发布)给国内企业多大的措手不及。这其实也反映出中国彩电企业在应急机制上的不健全。 事过数日,中国彩电企业纷纷作出反映。长虹和厦华先行一步,率先聘请律师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了应诉申请。两家公司的申请文件已经被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正式公布。长虹的代理律师在文件中表示,他们代表自己的客户向国际贸易委员会递交参加调查的申请。根据2003年5月2日的反倾销起诉书,长虹是本案产品的外国生产商和出口商,因此是本案的利害关系方,为此,长虹准备全面参加此次调查程序,包括递交文件、参加听证会等等。厦华的代理律师在文件中表达了同样的内容。 而TCL在接到中国机电商会的通知之后,立即召集相关人士进行了材料收集和分析,并组织了一个由财务、销售和法律人员组成的专门工作组,在商会的指导下积极准备应诉,依照国际游戏规则维护TCL在美国的合法权益。 经历了一而再再而三的反倾销调查,中国的彩电企业,特别是大型骨干企业认识到,应当通过长期艰苦扎实的努力去开拓市场、赢取利润,以恶性的价格竞争换取国际市场份额,这种饮鸩止渴的做法最终将给中国彩电业带来毁灭性打击。这次“反倾销”或许将成为中国彩电业发展史上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如果中国彩电业能由此步入成熟期,则无疑是中国民族产业的幸事!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weimingliu@eyo.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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