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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开非法传销的神秘面纱 7 上页:非法传销典型案例(1) 【揭开“经济邪教”敛财内幕】(摘自2001年8月25日《京华时报》第7版 记者 是姚新) ------神龙公司利用网络非法传销卷走2.34亿元,受害人达20余万 2000年广东省阳江市人林杰雄、与廉某、李某等人在河南郑州合谋成立“郑州神龙数码网站”,后将该码网站南迁广州并于2001年3月20日注册成立“广州神龙数码科技有限公司”,随后廉某、李某等人在河南郑州、北京设立办事处,开始正式在全国范围内非法传销“神龙广告卡”。一张“神龙广告卡”售价380元,购买人购买后可凭此卡登陆神龙数码网站点击该网站上的广告,每点击一次,神龙公司返还给购卡人0.3元,但每天仅限点击33次,每张卡使用期限仅为3个月。 我们来计算一下,购卡人∶(1)、每购一张“神龙广告卡”可赚多少钱?投资∶380元;收入∶0.3×33×30×3=891元,毛利∶891-380=511元,如果购卡人偷税,511元就是净收入(各种费用忽略不计的话);(2)、每卖出一张“神龙广告卡”可赚多少钱?按神龙公司规定每卖出一张卡可提成40~60元,这样购卡人每月购买二张“神龙广告卡”(自用一张卖一张)收入为∶551~571元,其月平均投资利润率∶561/380×100%=147.6%,中国工业的平均投资利润率也不过10%~15%,商业就更低∶2%~5%,即使是最高的IT业也只是20%~30%左右;如果购卡人自己不用而专售“神龙广告卡”,那么在各种费用忽略不计的前提下,他一个月卖出100张,净收入就是40~60×100 = 4000~6000元,简直就是一本万利!如此高的“暴利”只要是人都愿意挺而走限。据统计,该公司每天可销售“神龙广告卡”1~2万张,销售额400~500万元,最高达700万元。 神龙公司怎么赚钱呢?傻瓜都知道神龙公司在做“亏本”买卖!何以见得?神龙公司售出一张“神龙广告卡”收入才380元,却要支出891元给购卡者,明摆着不是3个月后倒亏∶380-891= -511元吗?所以神龙公司只有一个办法,利用3个月的时间差,用“后”面购卡者的钱去支付前“面”购卡者的钱,这个游戏一旦神龙公司无法再用“后”面购卡者的钱去支付前“面”购卡者的钱的时候,它就会立刻崩溃。果不其然2001年6月27日神龙公司巨大的资金缺口开始暴露,“3个月付清点击广告费”的承诺期限已到,林杰雄等人密谋后携款潜逃。一年来神龙公司已经在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和直辖市发展分销商368家,共售出神龙卡87万张,获非法不义之财高达2.34亿元,使得20多万人当受骗为此付出了沉重代价。2001年7月25日广州市公安局发现神龙公司林杰雄等人准备潜逃的迹象后火速出击,一举抓获了林杰雄等非法传销分子,随后河南省公安厅布署全省查处神龙公司行动,至此一个震惊全国的非法传销诈骗案终于告破。 【申齐非法传销大案破获】(摘自直销联盟论坛 《新闻周刊》记者 张峰) ----如何把合法的直销和“金字塔”诈骗区分开来,现在还是个问题 国家打击传销办公室2002年1月2日宣布∶特大非法传销案上海申齐案破获。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方惠萍说∶“2000年1月至2002年3月,申齐公司非法经营额达4.27亿元,非法所得3.54亿元”。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向中国《新闻周刊》证实∶申齐以发展人员组织网络为经营手法,以销售商品为形式收取3510元/人的高额入门费,构成传销和变相传销。前年10月开始我们端掉了申齐公司在2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114家分公司”。 申齐总公司设于澳大利亚墨尔本,在中国台湾台北市、印尼雅加达、美国凤凰城设有分公司总部(上海分公司总部已经被取缔)。申齐1989年成立于台湾,当时总公司也设于台湾,1991、1993、1996年分别成立印尼、澳洲、美国公司。1997年将总部迁往澳洲,为1998年进入中国大陆市场做了准备。1998年6月申齐宣布进入中国大陆市场,7月,申齐上海分公司总部成立,11月,松江区的工厂建成投产,12月6日,上海、北京、泉州、吉林、哈尔滨、烟台等6家分公司同时开业。据国家工商总局负责人透露,各地申齐分公司最多时达到150余家。申齐称以生产“食用菌和某些食物性中药为主要原料、依据中医理论研制出来的”的保健产品为主,有15种独门产品,并已被医学界、科学界证实,能帮助人类对抗环境污染,提升身体免疫力”。 申齐以非法传销形式销售这些产品,加入申齐必须经上线推荐,缴纳30元贵宾卡费,并必须购买一套3510元的申齐产品,由此获得其编号,然后再根据发展下线的数量,逐级晋升级别。2002年3月27日,国家工商总局、上海市工商局在当地公安干警的配合下,查封申齐上海以及其在沪的8家分支机构,查获传销资料、账册100余箱,查扣产成品1万多瓶,留置审查传销骨干41人。随后在工商总局的统一部署和中央及各地公安机关的协助下,全国100多个城市的工商机关迅速查封申齐在各地的分支机构,暂停结算其银行账户,查扣传销物品,依法审查各分支机构负责人和骨干分子,结果申齐进行非法传销以及虚假宣传、违法广告、偷逃税收和套汇、逃汇等一系列违法事实被彻底发现。 北京一媒体曾披露∶据不完全统计,仅自1999年到2001年,全国各地已发生各种利用传销、变相传销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案件近500起,参加各种非法传销的人员达数百万人次,非法经营额达近百亿元。 国家工商总局透露∶截至2002年11月底,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共查处传销和变相传销案件1119件,案值8975.11万元,规模化、公开化的传销活动得到了有效的打击。中国目前对待传销的政策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一切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 在查处广州“神龙数码广告卡”案件后,公安部人士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曾说,当前的传销以及包括网上传销在内的变相传销组织正在向“经济邪教”发展、演变,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直接威胁社会稳定。 有关人士疾呼,工商部门应该及时取缔这些非法网站,媒体应当及时揭露这些违法行为。最重要的是广大网民应该提高警惕,不要相信“天上会掉馅饼”的鬼话,发财致富只能靠自己的勤劳和智慧。 第 1 2 3 4 5 6 页 下页:非法传销的定义及其特征(1)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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