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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比利润更能推动经销商的积极性 7 上页:通路促销是把双刃剑 汪社锋:除了通路促销的短期激励外,据我所知,一些企业为了提高经销商的销售积极性或与竞争对手争夺经销商,往往给经销商很大的价差利润空间,但最终又造成了对市场的负面影响。 陈军:我想,给经销商的价差利润首先要合理。什么叫做合理呢?也就是给经销商的价差利润,不能过低也不能过高。那么过低过高的标准又是什么呢?所谓过低过高是相对于同类产品的平均利润而言的。 汪社锋:利润过低经销商没有销售你产品的积极性,这点大家都好理解。但为什么不能过高呢?过高的利润空间有什么不好呢? 陈军:首先要说明一点,这里是指“过高”的价差利润。我认为,过高的利润也是难以持久的,另外,过高的利润会激化经销商之间的竞争,从而造成对市场的负面影响。 利润空间过大,经销商就会有让一点利没关系的想法,于是就有人想到牺牲一点单位利润来增加整体利润的“巧妙”方法。问题是这么想的经销商不止一个,当大家都这么想时,价格就会直线下跌。 其次,因为经销商只有把产品卖出去才能拿到这个利润,为了高利润,经销商之间就会展开争夺下线客户的竞争,竞争到一定程度,就会打价格战、就会低价窜货,而且过高的价差利润又正好提供了打价格战和低价窜货的空间。如此的结果是什么呢?经销商出货价格越走越低,中间价差越来越小,形成恶性循环,不仅严重破坏了价格体系,而且导致经销商的利润越来越薄,最终经销商还是没赚到钱,而且弄得怨声载道。 朱军祥:也有一些企业,为了提高经销商开发新市场的积极性,对新开发的区域市场,在价格政策上给予经销商特别的优惠,如此就与其它区域市场在价格上形成很大差别,一旦管理不好,很快就变成脱缰野马。享受这些特惠价格政策的经销商,就往往利用这区域之间的价差大肆低价窜货。结果呢?经销商开发新市场的积极性没见提高,倒是窜货乱价的积极性提高了不少。利润空间并没有换来市场空间。 因为商品流通的本性是从低价区向高价区流动的,即商品流通的方向是由价格决定的,而不是按厂家规定好的方向进行流通的。因此,对于同一种商品,只要因价格混乱导致价格存在地区差异,就必然产生地区间的流动,也就是窜货。 比如,某白酒厂家,为了开拓一新区域市场,在开拓市场初期将价格定得比其它区域市场低,期望以低价格进入新市场。但经过一段时间后发现,进入该市场的产品转了一圈后又回流至原有市场,而且很快扰乱了原有市场的价格体系,造成价格秩序混乱。 汪社锋:还有一种情况,我知道有一家中小型饮料企业,为了进一步提高一经销大户的销售积极性,则给予此经销大户的价格特别优惠,因为这个经销大户的销量特别大。这个经销大户以很低的价格拿到货后,并不是老老实实在自己的区域内卖货,而是到处窜货,导致其他的经销商叫苦连天。后来,厂家痛下决心,干脆把他开除了。到了年底一算,厂家的销量不仅没有下滑,反而上升了。那么,在确定经销商的价差利润时通常要考虑哪些具体因素呢? 朱军祥:一般来说,如果你的产品是新上市的产品,那么你给经销商的价差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一些;相反,则可以稍低一些。如果你的产品是不知名的产品,相对于其他知名品牌来说,那么你给经销商的价差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一些;相反,则可以稍低一些。 贺军辉:相对于竞品来说,如果你产品的产品力处于劣势,那么你给经销商的价差利润要比平均利润稍高一些;相反,则可以稍低一些。在终端市场的启动上,如果你的产品在广告和宣传的投入上较大,也就是“拉力”较大,那么你给经销商的价差利润可比平均利润稍低一些;相反,则应该稍高一些。 汪社锋:我这里还有一个问题,如果厂家既想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大一点,特别是对于新上市的产品来说,又要不造成经销商之间打价格战和低价窜货等现象,那该怎么办?有没有好的办法? 陈 军:既想给经销商的利润空间大一点,又要保持价格的稳定,有一种做法就是,企业给经销商的供货价就是经销商的出货价,中间没有价差,经销商没有价差利润,经销商的利润完全取决于厂家返利。 第 1 2 3 页 下页:稳定的利润来源是对经销商最好的激励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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