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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策划,反败为胜 7 上页:海尔(1) 案例分析: 也许有人会说,双方只是进行了庭外和解,海尔为什么算赢? 其实只有“和”,才是海尔唯一能获得的“赢”。 首先,海尔要想胜诉,就不得不在这场诉讼中完成这样一道难题:证明成一虫侵权。本书第一章“新闻策划能做什么”一节中,曾介绍了国内名誉侵权的司法解释。根据有关司法解释,只要成一虫文章的内容“基本属实”,就不构成对海尔的侵权。注意,“基本属实”并不是“完全准确”,前者允许文章与事实有些微出入。所以对海尔来讲,真把官司打下去,并没有百分之百的胜算。 其次,如果一定要把法律大棒挥舞到底,无论输赢,海尔都将为此次诉讼付出形象代价。输,自会使新闻媒体的舆论独立性得到维护,从而默许或鼓励批评海尔之风。而赢,除了能拿到30万元和一份道歉书外,其他的关于“将侵权文章从互联网删除,并收回所有侵权杂志”和“在同样媒体上以侵权文章同样版面公开致歉”的要求全部满足的可能性几乎为零。只要海尔没有起诉媒体,作为一个作者,成一虫就很难要求媒体把杂志全部收回,更无法要求英国《金融时报》去除对自己观点的引用。既然难以达到这个目的,海尔就谈不上真正意义上的胜利。因而,海尔不仅很难消弥已有的影响,相反,还会因之而使自己的市场形象再打折扣。 另外,在法院开庭之前,公众心目中的天平已经向成一虫倾斜。在公众心目中,一个号称国际化的企业集团,为什么就偏容不下这么一篇小人物的文章?措辞更激烈、批评更露骨的文章与媒体大有人在,为何偏与成一虫过不去?成一虫的代理律师致海尔总裁张瑞敏函中表示不希望看到海尔集团因本诉讼遭受到真正的损失,并希望看到一个日益强大且具有东方智慧与宽容的海尔,这正是绝大多数人的共同心愿。 既然官司不一定能胜,而且无论官司输赢,海尔收获的都只能是损失。所以出于形象的考虑,在成一虫有心和解的情况下,海尔最好的选择就是庭外和解。 在确定了“和”的策略之后,就要为达到“体面的和”而策划了。海尔在实际的新闻操作中可说相当高明: 1、只告个人,不告媒体。 作为国际型大企业的海尔,如果不作出相应的反应,会被视为软弱和默认质疑,所以提出诉讼是必需的一个姿态。 按常理,海尔完全应该同时起诉《时代财富》和硅谷动力网站,但它只选择起诉其中最弱的一方——成一虫。因为海尔清楚,若增加其他被告,就意味着赔偿责任的承担者将由只身一人的成一虫变为媒体、网站与作者三方,无疑增强了对手的实力而削弱了自己的优势,而且把媒体推到自己的对立面也是相当不明智的。精明的海尔,很自然地选择了其中的最弱者——将成一虫孤零零地推上了被告席,这样不仅容易一举击破,而且可以“杀一儆百”。 另外从标的上看,海尔诉求成一虫赔偿自己30万人民币,如果海尔的精神或经营因为成一虫的文章而“很受伤”,这区区30万又怎能修复海尔的创伤?其实海尔的这一要求,是为了给年仅25岁、还没有多少经济基础的成一虫带来巨大压力,迫其视诉讼为畏途,为最后双方的和解埋下了伏笔。 2、施压媒体,去除杂音。 强大的经济实力,造就了海尔在媒体上的可怕影响力。稍微注意一下就会发现,近几年来媒体对海尔的报道,就像是一幕精心编排的歌剧,气势宏大、高潮迭起。在《人民日报》的人民网上,“国际化的海尔”与入世法律文件中文版、中国经济年度人物、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福布斯》内地富豪等同列经济频道专题前五位,而“国际化的海尔”收录的内容,则数十倍于其他四个专题,由此可见海尔对传媒影响力之强。 广告,是海尔“控制”媒体的一大法宝。对媒体来说,广告收入是立身之本,在“质疑”和广告之间,孰轻孰重,无须多说。 当危机来临之时,海尔很好地利用了自己对传媒的影响,一边施压,一边“利诱”,使批评杂音不再出现,也使危机未继续加深。 3、大举造势,以正舆论。 在辩论赛中,要反驳对方的观点,需举出尽可能多的证明己方观点的例子。此时的海尔,就像一个辩手面对已经失去话语权的“反方”,开动宣传机器,以滔滔雄辩之势来说明一个事实:海尔发展良好,从未显现危机。可以说,铺天盖地的“正面讴歌”,几乎完全淹没了质疑的声音。 4、见好就收,以和为赢。 许多大企业在处理危机的过程中有一个共同特征,就是存在“架子大、口气大、脾气大”的缺陷,以至于常常错过处理危机的最佳时机。 海尔则不同,当对手示弱时乘势和解,在对手道歉后更是见好就收,还“化敌为友”,展示了泱泱大企业的宽阔胸襟,真正做到了“以和为赢”。 当然,成一虫也赢了,他没赔一分钱,没输官司,只是道了个欠,就赢得了挑战中国最成功企业的名声,而且竟然因此成为国际著名杂志《远东经济评论》的封面人物。 海尔高明的危机公关手段,造就的是“双赢”。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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