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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保护 伟哥专利案的两种结果 7 上页:第 1 页 专利纠纷案背后 在采访中,国外大公司以及商界人员反复强调专利的实质在于创新。 从这一点而言,国内的药企最近打的这两张专利牌丧失了意义,因为其中找不到创新的痕迹和迹象,我们只是从偷偷摸摸地仿制走到了光明正大地仿制。五十步和一百步的差别不值得庆贺。 两个专利纠纷案件说到底都属于历史遗留问题。葛氏和辉瑞都属于“哑巴吃黄连”。 葛兰素史克于1988年申请了罗格列酮的专利,保护范围涉及罗格列酮及其可药用盐。该专利在全球包括葛兰素史克所有主要市场的大多数国家仍处于有效期内。 1989年,辉瑞的研究人员经过几十年的研究合成了“万艾可”化合物,并在全球范围内申请专利。 但是由于中国直到1993年1月1日才对化学物质和药品给予专利保护,因此,在此之前无论是葛氏还是辉瑞都不可能在中国提出这样的专利申请。这样两家公司的两个化合物成分都在中国失去了最至关重要的专利保护。1993年之后,辉瑞和葛氏都只能退而求其次,想办法申请其他专利,因为在任何一个国家要成功申请一项专利,必须在全球范围内都不曾出现过相同的专利。 设想如果当初葛氏和辉瑞在中国获得了化合物成分的专利,也许就不会有今天这两个专利纠纷案。因为在化合物成分专利的保护下,即便申诉成功了,国内药企还是没有办法照搬照抄。 现在,国内药企也许可以通过专利无效的办法实现短期盈利的目标,但并非长久之计。没有创新,没有自己的专利,就会永远处于被动地位。 国外大制药公司会不断投入研发力量,不断推出新的专利,因为他们面临专利期限的压力,希望利用专利保持自己的高利润和市场。葛氏和辉瑞不会就此罢休,真正的战斗还在后面。 由此可见,如果没有专利作为支撑点,中国制药企业暂时的胜利显得非常脆弱,局面随时都可能扭转。 专利的弱势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行业的弱势。国内的医药行业存在急功近利的问题。一方面资金严重短缺,一方面以短期利益为导向的行业几乎整个放弃了基础研发。本来应该作基础研发的医学院校和研究所越俎代庖进行专利仿制,自己的专利又从何谈起?有很多人奇怪为什么美国政府竟然追究中国的知识产权问题追究到这样细枝末节的地步。美国驻华大使馆公使衔经济参赞王晓岷说,美国各种公司每年因为专利被侵犯,损失达到20多亿美元。享受专利保护的美国公司当然要想方设法保持自己的地位。 人们可以指责知识产权带来的垄断市场,以及这个垄断市场带来的利润过高问题。但是不要忘记,如果没有专利保护,谁会花大把大把的钱去创新? 第 1 2 页 本文由 授权转载,版权属于原出版人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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