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用新闻打造名牌--数码乐华新闻运作策略全析 7 上页:第 1 页 当时的舆论背景 于是,我们面临了这样一个问题:如何有效遏制泛滥的乐华负面信息,并引导它向有利于的方向发展? 这需要我们制定一套完整而周详的新闻传播方案出来。 而首先需要我们对当时的社会舆论环境有一个全面、深入的解读。 当时,媒体对乐华的报道基本上已经全面转向对TCL的关注,当时,几乎所有的媒体都认为TCL已经确定要拿下乐华,只是以什么形式拿下,以及拿下乐华之后会有什么动作的问题。 但是,媒体的信心也不断地被来自TCL的信息所挫伤。 2003年4月16日,李东生在一个媒体见面会上,正式否认了与乐华有实质性接触,李说:“二者不可能有结果”。 李的“出面辟谣”,让TCL收购乐华变得更加扑朔迷离,神秘莫测。这恰恰进一步刺激了媒体关注的兴趣。 依照约定,广州市政府、TCL、乐华三方面均不得对媒体说任何话,一切都在悄悄进行。在口风空前紧密的情况下,媒体对TCL收购乐华的报道只能在猜测中进行。 其实,这并非是有意而为,实在也是有不得已的意思。 当时,乐华的重组尚有许多问题没有解决,一切都在讨价还价之中。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因为债务原因,乐华品牌被上海地方法院质押,在没有解决债务纠纷之前,不仅乐华集团没有权利使用这个品牌,TCL也没有。看到媒体关于TCL将要收购乐华,债权方开的价码很高,TCL当然不愿意因此而被人宰一刀。这就是为什么李东生会说TCL不可能和乐华有什么结果的原因。李东生希望以此阻止债权方不切合实际的欲望。 欲说还休,这应当是当时TCL方面的心情。 所以,我们当时制定传播策略的时候,需要非常小心避免踩上地雷。要说想说的话,还不能危害TCL的利益,同时,还要为下一步新闻发布会预留足够的新闻空间。这就是我们当时的难题。 我们的传播策略 既要阻止乐华负面报道流播下去,又要给媒体一个对乐华有信心的理由;既要照顾到TCL的利益,又不能因为信息释放得太多而造成信息资源透支。因为预计企业整合与品牌纠纷可以在2003年8月份得到解决。故,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数码乐华)计划于8月份召开挂牌新闻发布会。 现在的问题是,如果继续对乐华以及TCL的各种真真假假的报道听之任之,那么,这4个月的时间里,什么样的事情都有可能发生,各种不利的报道都有可能出来,因此,积极引导并顺利过渡到8月份,成为我们当时第一目标。 对乐华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之后,我们得出一个结论:乐华危机其实大多停留在企业操作层面,也就是说,乐华危机是由于原乐华集团采取了冒进的渠道改革措施,导致销售渠道出现断裂所致,并没有伤害到乐华产品品质的层面,换言之,乐华产品本身还是具有相当竞争力的,品牌在消费者心目中的形象还不错。这是TCL对这个品牌有信心的根源。 我们认为,乐华最大的问题出在渠道上,而渠道恰恰是TCL的优势,因此,乐华收归TCL所有之后,渠道劣势已经不复存在。 还有一个就是售后服务,因为乐华危机,其售后服务一落千丈,这对乐华危机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收归TCL之后,这个问题也被迎刃而解,其售后服务体系纳入TCL平台,而TCL的售后服务一直以口碑好著称。 对这些信息的传播,首先可以化解媒体和消费者对乐华问题的前期担忧,这个问题解决了,再做后面的传播就有了基础。 那么,在以后的4个月内传播什么?如何牵引媒体的兴趣把对乐华的关注持续下去?这些问题同样需要论证。 至此,我们的传播策略已经相当明确了,那就是:限度释放,步步深入,延续传播。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国内企业对于危机事件,往往采取“紧闭金口”的策略,任你媒体怎么传播,我就是一句话不说。这其实是非常失策的一种做法。为什么这样说呢? 在信息传播极为发达的今天,信息传播途径非常多,因此,任何试图封锁消息的做法都是不可能实现的。事实上,这种对信息的封锁还会带来另外一个结果,那就是信息的失实传播,媒体得不到信息源的真实信息,就有可能捕风捉影的猜测,于是就会出现信息的不对称。结果导致离事实越来越远。因此,真正明智的做法,应该是“疏”而不是“堵”。 在制定了“限度释放,步步深入,延续传播”的传播策略之后,下一步的问题就是如何有限度地释放?以及释放什么? 释放什么? 经过审慎论证和周密谋划,我们决定选择中国经营报、中华工商时报、信息时报三家媒体释放目标信息。我们相信,这三家媒体的报道足够带动其他媒体的关注。 为此,我们确定了“两步走释放战略”。 第一步:在4月—5月份,从侧面释放“TCL即将整合乐华”的比较具象信息,以便媒体和读者对关于TCL收购乐华的传闻有一个相对准确的判断。 第二步:在完成第一步工作基础上,借媒体之口进一步诠注“此乐华(乐华电子)与彼乐华(数码乐华)的关系”,主要阐述两个乐华的不同,时间大约在6月份。 我们判断,通过上述三个阶段的传播,基本上可以为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正式挂牌扫清前期障碍,并为新闻发布会的召开积蓄足够的势能。 我们特别强调了传播纪律:第一,在媒体报道时切勿出现TCL方面负责人的名字;第二,传播主要是前期缺课太多要补课;第三,所有传播概不涉及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经营战略。尤其第三条,留待挂牌新闻发布会上完成。 2003年4月8日,中国经营报发表《TCL密谋收购乐华 专家预言彩电大重组将发生》一文,文章首次比较详尽地披露了TCL即将收购乐华的信息,称“目前收购已经进入资产清理阶段”,从而通过媒体之口第一次比较详尽地传达了TCL收购乐华的信息。 2003年6月17日,中华工商时报发表《TCL收购乐华打开问号:“品牌经营”不承担债务》一文,首次披露了TCL重组乐华电子,成立广州数码乐华科技有限公司的消息。报道称,“TCL集团占这家企业70%的股份,广州科学城占30%的股份,新公司所使用的基地、厂房以及公司名称均为乐华集团持有,然而“既出基地又掏品牌”的乐华集团却在新公司中连一星半点儿股份也没占上。”“如果不出意料的话,即将出任新乐华总经理一职的人选是原TCL集团TV事业部销售中心总经理范利军。”“今后新乐华主要经营产品还是以彩电业务为主,同时包括其他消费类电子产品。” 该报道同时强调,此乐华非彼乐华。乐华重组方案并非“TCL收购乐华”,更不是“TCL和乐华合资成立新公司”,而是TCL对乐华品牌的经营方式,也就是说“品牌经营”。 2003年6月24日信息时报发表的《乐华与“数码乐华”无关》的文章,则与中华工商时报形成印证关系。 关于作者: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主页 │ 关于麦肯特 │ 关于网站 │ 招聘信息 │ 广告服务 │ 联系方法
版权所有©2000-2021
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
麦肯特®、EMKT®、情境领导® 均为深圳市麦肯特企业顾问有限公司的注册商标
未经书面明确许可,本网站所有内容禁止任何形式的复制和转载
如有任何意见或建议,欢迎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