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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实效30秒--电视广告创作八项法则 7 上页:第 2 页 6、场景、人物不要过于完美 事实上,国内的电视广告不是太粗糙,就是过于完美。像粗制滥造令人生厌一样,过于完美的电视广告脱离现实生活,不会让消费者信服。关于电视广告的粗糙,别人已说得很多,这条规则就说过于完美这一现象。 请看下面的这一组的广告场景与人物: 家庭主妇穿着轻柔飘逸的睡衣在厨房忙活,很完美的镜头,但这令人信服吗? 全家老小每一个长得像明星,很完美的镜头,但这令人信服吗? 答案只有一个:虚假作态不足为信。不能让消费信服的场景、人物,就不会引起他们的情感共鸣。像前面提到广告要有人性一样,人们判断事物在多取决人的感性,如果引不起消费者的共鸣的,就难以引起销售。这类不真实的场景、人物,还可以进一步的往下问: 说话永不咳嗽、永不结巴、永不口误、永不插话、永远说完整的句子,这在生活现实吗? 领带永不系歪,衬衣永远笔挺,纽扣永远整整齐齐,这令人信服吗? 一家人用餐时,桌面上永远看不到残羹菜屑、永远不会有人打翻杯碗,永远不会有人狼吞虎咽,这是生活的现实吗? 要令消费者相信你的广告,场景,人物就不必过于完美。只有在细节上保留一定程度的不完美,广告片才显得真实,让观众身临其境进入角色。 电视广告中人物(演员)选择也要真实,一家老少都像明星的广告不能让人相信。正确的做法是找目标消费群体最具代表性的人物(寻找最大公约数,而不是最小公倍数)。要展示他们中间的普通人,而不是摄影师眼中的模特。看看我们今天真正的中国人是长什么样的呢? 90%的中国人既不特别漂亮,也不特别丑陋。但广告中90%的人是漂亮的。 只有17%的中国人年龄在18到23岁之间。但广告中至少70%的人是这一年段的人。 只有0.0005%的中国人是摄影模特。但广告中模特数不胜数。 反观现在美国的广告,情形大不一样。在美国的广告中,特别肥胖的,特别瘦小的,脸上布满皱纹的,头发乱糟糟的,神经兮兮的屡见不鲜。美国的广告更真实。因为更真实,所以更有人性。因为有人性,所以更成功。 7、不要滥用运动镜头 有很多的电视广告,我们不仅能看到匆忙的、快速闪动的镜头,而且还能听到匆忙的配音。广告词简直不是嘴巴说出来,而是用秒逼出来的。可惜的是,表现的主题不是一本摇滚杂志,而是一种洗衣粉。匆忙快速不是修饰,而是被时间所迫。 在许多人看来,广告必须把产品“年轻化”。于是选用节奏感极强的现代音乐,选用最先锋前卫的模特。在他们看来这样的广告似乎更咄咄逼人,更具时代性。所以,在一个15秒的广告中最多的出现20个以上的镜头。回归到产品推销,假如一个人真像电视广告那样的腔调上门拜访,你肯定会毫不犹豫的撵他出门。 而我们在创作电视广告时,却很少有人觉得这是多么的可笑。 其实在每一种传播媒体上都能看到:越是缺乏创意,就越是试图逃避于形式创新;创意越是强大,越是不同凡想,就越是尽可能朴素简洁的形式。请看两则电视台广告部拉客户的广告: 1、主题:你应该选择我们做广告 画面:一只握着拳头,微微转动的。 画外音:他抓住了什么?——他什么也没抓住(拳头展开)。除了你的注意力! 2、主题:上我们的电视吧 画画:屏幕中间一个木制三角,一只手提着(持续20多秒,有低低的不断切换的背景乐) 画外间:你听到了什么音乐?——是莫扎特,贝多芬、肖邦还是德彪西的(大意)?——你什么也没记住,只记了这个三角。上我们的电视吧! 3、主题:别过量饮酒 画面:一滴滴水直接落进石洞里(水滴石穿)。 画外音:常年饮酒危害很大 当然,要求像上面三个广告片一样,只用一个镜头,显然过于偏激。但千万不要让人看得喘不过气来,15秒一瞬而过,别指望消费者能对这样快速运动的镜头留下印象。广告语要简洁凝练,从容不迫,广告画面要简洁,要有“留白”,这条规则永远适用。但如果你是观众展示每两秒钟就发生一个交通事故,每一秒中就一个婴儿出世的话,采用急速闪动镜头的话,那自然另当别论了。 8、不要指望直接产生销售 如果你的产品不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那就没有人会为你的电视广告,而直奔商店去购买你的广告产品。不管你的广告创意、制作是如何的伟大与精致。因为不明白广告的目标是传播,而不是销售这一事实,致使许多的广告走上了迷途。 那以自以为“精明”、“讲究实效”的广告主,他们总恨不得把他们想说的一切都搬上电视广告,从产品外观、特色、功能、使用的感觉、用后的回味、甚至公司的照片、通讯地址都上去。期待着一则电视广告就能直接赢得销售。 与广告创作有关的人必须知道这样的规则:假如举办一个车展,广告的把消费者打动来到车展现场就完成目标了。消费者到底要不要买你的车,还要看你的产品、价格、服务,额外赠品等等。消费品的广告也一样,广告的作用是让他们知道产品,并影响他们的品牌偏好,但最终要不要选择你的品牌,也一样要在终端看陈列、看价格、看导购。 无论什么广告,只是完成整个销售中的一个环节而已,而不是全部。在这个流行着整合营销传播的时代,电视广告也只是整合营销中的一环。电视广告要达到最大的传播效用是最大发挥的电视媒体特性,而不是把一切都扔给电视广告。假如营销是一锅水,你可以通过广告把水从50°烧热到95°,甚至99°,但最后的1°——达成销售,并不是由广告来实现的。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为上海联纵智达营销咨询公司品牌咨询顾问,联系电话:13636651920,电子邮件: donny7612@hotmai.com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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