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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渠道营销,价格策略“谋时而动” 7 上页:第 1 页 零售终端差异化价格策略,市场利润“俏”一些! 笔者这里所指的零售终端,主要是以零售为主的各类商超、卖场、连锁店等。我们知道,这类零售终端特点是品类比较齐全,一般是统一或集中配货,购物环境好,管理精细,运营成本高。因此,企业通过这类终端分销商品时,应当采取差异化的价格策略。 下面简单介绍一下差异化的价格策略。 众所周知,商超、卖场、连锁店等零售终端,是企业推广品牌、拓展形象、攫取利润的主流销售通路。近年来,由于大大小小的企业商家一窝蜂的做品牌、进商场,导致这类通路的市场竞争异常火暴,终端单位面对蜂涌而至的产品,底气足了起来,不断提高进场费、条码费、节庆费、促销费等等费用,慢慢下来,很多厂商拒之门外。但零售终端作为未来医药保健品、快速消费品销售的主流渠道,厂家还得必须予以科学合理利用。零售终端的价格设定至关重要,必须立足商超等实际条件限制和产品本身的消费人群,打差异化策略。其价格制定需要考虑的因素是,各种“费用”压力,即进场费、堆头费等名目繁多的费用。还要考虑增值税票费用,企业所要承担的税收部分,同样被算到产品成本及价格中。企业需要额外增加的人员费用,诸如促销员、导购员或理货员的工资、补助等也是产品定价的考虑因素,商超零售渠道价格的制定,还可以采用倒推的方法来定,即通过合理分配厂家、经销商及卖场利润,来最终确定出厂价,此种方式也是一种较为科学与合理的定价方法。零售终端供货,分为经销商供货,或厂家直供两种方式,但不论哪一种,都倡导分产品、分品项进入,零售终端产品与流通类产品分开运作,因为,零售卖场在产品性能、产品档次、产品内外包装等方面都有别于流通渠道,因此,分开运作是一种长线的操作方法,其价格的设定可以遵循“偏高不偏低”的差异化策略制定,只有分渠道、分产品来进行价格设定,渠道成员之间的利润才能更好地保障,市场利润才能更“俏”一些。 分销价的高与低,应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 尤其是一部分医药保健品中、小企业,往往在产品终端推广中采取“一棍子打死”的偏激做法,不论是在流通终端、零售终端还是特殊渠道,产品一律执行同一个价位,不可否认这种做法可以有效的规避市场风险,减少串货等不规则手段的出现,但是企业长此以往誓将产品统一价格进行到底的机制,会让产品销量大大受租,这种做法无疑是以牺牲产品销量为代价的,划不来! 当然,笔者赞同一些企业,尤其是名品牌、大投入的实力企业采取的分品项、分渠道差异化的运作模式。即不同的品牌,不同的产品,运作不同的渠道,以此来维护市场秩序,避免价格倒挂、市场窜货等恶性竞争行为的蔓延滋生。举个反面的例子:在南通市场上,华夏长城的“一品天香”、“酒庄”、“94”既在商超走货,同时也在酒店流通。据笔者了解,“华夏长城94”在商超的零售价格为单瓶88元,而它给酒店代理商的价格为80元/瓶,并且厂家对终端的指导供货价在每瓶98~108元之间。这就直接导致了酒店供应商的价格比商超零售价格还要高出10~20元/瓶,尤其是在商超搞特价活动的时候,商超的零售价格和酒店供应商的出货价相差就更大,导致酒店终端对华夏长城供货商的不满,由此导致了终端压款、压价等恶性行为。 在该市场终端通路上,“华夏长城”推出的“一品天香”是针对张裕的“世纪干红”有准而战,初衷是作为渠道产品,主要面对餐饮终端。指定终端供应价为每瓶22~23元,终端售价28元。但是,随着市场运作的深入,“一品天香”也摆上了商超的货价,售价在每瓶23元上下。同一产品不同的渠道价格致使它的产品体系看上去非常混乱,也导致了渠道窜货。 上述例子告诉我们,分销产品价格的制定高低与否,关乎企业市场运作成败和企业利润大小、战略得失的头等大事。不论怎么样,产品价格的设定要做到高与低适中,谋时而动,有所为有所不为,企业、商家应立足并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制定,切不可急功近利陡然哄抬价格,更不能凭主观臆断拼命的压低产品价格。分销价格只有与不同类别的终端流通市场很好地接轨,产品才能在分销市场上有强劲竞争力,才能最终获得消费者的青睐,才能达到经销商获利,消费者满意,厂家赢利的大好局面。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联系电话:0510-85795539,电子邮件: 1234564155@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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