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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执行力的第三根源 7 上页:第 1 页 四、正确处理管理职责中指挥与参谋的关系 在企业管理的过程中指挥和参谋的职权界定一直是领导者比较头痛的事情,我这里有几个建议能够避免一些问题的出现: 1、 对于参谋或助理无权决定或决策。 2、 参谋或助理只有传达指挥系统指令的权利,没有修改指令和决策权力,但有建议权。 3、 区分指挥和参谋,不能以部门或岗位的名称来划分,而主要应从职责和职权上来区别。 五、管理组织中的职、责、权必须对等 职是管理组织系统中的职位或职务和岗位。 责是管理组织系统中对应职务或岗位应该承担的责任。 权是完成职责所应有的权限。 如果在管理系统中职、责、权不等,会对管理组织的破坏性非常大。要注意以下几点: 1、 必须以工作结果的目标责任作为每个岗位的职责。例如对设备部门,其职责不是规定“维修好设备仪器”,而是规定“保证运行中的设备仪器不能出现故障”。对于生产部门不是规定“组织好生产”,而是规定“完成产品的品种规格,品质,交货期和成本计划”这两种规定有着非常重要的区别:前者只规定了“做什么”,后者规定了“做到什么程度”。 2、 必须做到有效的控制,杜绝放任自流的现象发生。并且还要定期的检查,因为员工只会做你检查的,永远不会做你希望的。 3、 建立科学的考评制度。 工作的人员的积极性不高,执行力低下和责任心,态度,品德,性格,习惯有很大的关系所以在企业这个大环境中你很难统一他们的性格和习惯,所以必须要有严格的考评制度,进行统一的管理和考评才能杜绝职、权、责不等或执行力低下的现象。 蒋魏蔚三年部队经历,历任班长、排长。八年TCL集团从业经历,从业务员做起,先后担任业务主管,培训经理,产品经理,渠道经理,办事处经理,大区总监等职位。四年咨询培训行业从业经历,前任杭州影响力企业管理咨询公司、义乌影响力企业管理咨询公司总经理。多家企业常年培训顾问、实战派内训讲师。联系电话: 15001766088,电子邮件: shangwuguan@12.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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