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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他妈是谁?--笑谈广告的学科归属 7 上页:第 1 页 二、广告的“科学”和“艺术”角斗场 学广告的没有不知道广告的科学和艺术之争的,说广告是科学的,还是艺术的?到今天似乎大家都在中庸之道上寻找答案,只有那么些充满偏执精神的人们还在苦苦为广告的这点出身而奔波着。广告是科学的还是艺术的,主要是从广告狭义概念出发的一种争执,但实际上又好像说的根本不是一回事。广告在狭义上就是“广告而告之”的行为,或者就是让较多人知道的一种告知行为,就是搜集材料—制作广告—发布广告的简单行为。广告的科学派是从“销售”的角度出发的,坚持尊奉奥格威的“没有销售力的广告不是好广告”的观点,坚持应该以科学而缜密的思维来组织和发布广告,现实中以产品和品牌不厌其烦的出现为实例;而广告的艺术派则认为广告应该首先尊崇“美感”,然后才能吸引受众,实现诱惑之术,这为现实中众多充满诱惑的、裸露着不该裸露的部位的美女广告所证实。很显然,这是一种对狭义广告的个人主张,任何一种观点都不能被视为“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 (一)谁说“营销”就不是一种“艺术” 我们不能说“营销”就不是一门艺术,读《营销战》的感觉就是一种艺术的享受,实际上,真正有营销才能的人,必然是把它当做一种艺术来看待的,这里面的“战斗”充满了汇聚了人类最高智商的智慧碰撞,千万不要被一些商业报纸无谓的夸大而误以为商场诚如血淋淋的战场,纵然是战场,那也是充满高超艺术的战场。 (二)谁敢把“艺术”拒之千里之外? 同样,我们不能把广告拒绝在艺术之外,毕竟广告因为其典型的社会地位和功能而注定了它的舞台角色——“带着镣铐跳舞”的性感MM或GG(这主要取决于你的性别取向了)。在这里似乎并没有广告他妈的深刻争执,但我们依然感到其中火热场面。我在这里不想和稀泥,因为,那要损失我的作文意图。 三、“传播”和“艺术”给广告带上了紧箍圈 要说广告和孙猴子倒是很有几份家族渊源,叛逆大胆、敢想敢做,总是能想普通人所不敢想,做普通人敢想而不敢做的事情。当皇帝老子的心思,本来可能就没有几个人敢想,纵然是想也打死也不敢说的,而孙猴子不但说了,而且毫不犹豫的做了,这种突破常识的精神实在就是广告所应该具备的,所以也就有了“不做总统就做广告人”的痴人呓语了。世界好像从来就是这么矛盾,赋予一个事物超凡的叛逆精神,同时又要施加种种手段加以控制。孙猴子没有逃脱这个命运,广告同样没有逃脱。紧箍咒好似法律,从来就是一把双刃剑,弄不好会伤害了原本的美好。 (一)传播研究让广告发展走进无人区 这样说,可能会让我找来杀身之祸。目前正是由于广告的传播学定位,使得学界的广告人更多的去关注和研究“广告传播”,而忽略了“营销传播”,广告的效果研究在脱离企业营销实践中淡化,而所谓的“媒体效果”却在吞噬着仅有的广告研究,使得学界风风火火的科研成果,在业界中却无人去涉猎和感兴趣。这样的广告无人区涉猎不是一种坏事,但目前似乎还没有看到多少值得业界称赞的科研成果则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二)艺术观点让广告深陷孤芳自赏重灾区 艺术对于广告的助推可谓是无可替代的。尤其是进入图文时代的今天,没有图片和影像的设计制作,一则广告基本上可以说掀不起任何风吹草动。但我们难免在操作过程中被盲目误导,而丧失了广告原本应有的“销售”功能。可以看看那些获得大奖的广告作品,又有几个是上街的作品,而那些全场大奖更是在受众一头雾水中受到专业评委的青睐,实在有悖于广告的本旨。说艺术让广告进入孤芳自赏重灾区不是对艺术施以“一棒子打死”的诅咒,而是在矫枉过正的理想初衷。 四、结语 所以,我坚持广告他妈的正宗归属,营销是他妈,顶多加上传播和艺术这两个阿姨! 欢迎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电子邮件: zzy800217@yaho.com.cn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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