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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存或是死亡--会议营销 7 上页:第 1 页 卷四:饱受争议的营销模式 国家之所以要取缔会议营销这种模式和众多因素有关,最根本的问题来自于顾客投诉,由于入门门槛比较低,甚至几千元就可以做个小市场代理,所以经营者的素质普遍不高,本身保健品行业就不规范,借宾馆会议室这种隐蔽的销售方式,如脱缰的野马,相关部门很难监管。正规企业还好,众多连公司和办公地点都没有的小团队把整个市场搅乱。集中反映有以下问题:销售虚假产品、随意虚高价格、任意夸大宣传承诺疗效、以大量购货或集资等方式套骗顾客钱财。 很多时候,顾客发现上当,因为销售人员连个办公地地方都没有,所以投诉无门,只有告到执法监督部门,而执法监督部门也无能为力,久而久之,问题集中,执法部门因为数个违规会议团队的行为,迁怒到整个会销行业,准备以法规的形式制止该模式的存在。 实质上我们看见,大多数正规注册的会销企业还是规范经营的。例如处理顾客投诉退货,为了息事宁人,长远经营,远远超出了消协所规定内容。销售的也是正规企业的正规产品。 会议营销12年,为亿万消费者普及了健康知识,让会议等活动成为了亿万空巢老人生活的一部分。用销售员一对一会议营销的方式销售保健品,解决了大量社会就业问题,而且由于入门门槛低,从业人员学历、素质等都偏低。。大多数会销企业重视员工培训、培养。为国家扛包袱、解决社会隐患。 卷五 条例实施后的几点忧虑 虽然众多的企业在应对,例如建专卖店和会议中心,但是深入思考后,有几点还是值得我们担忧。 一、媒体宣传跟进 会议营销这种营销模式,不用通过媒体宣传,而且还挤兑了大量利用媒体广告宣传产品的市场,所以作为利益共同体,媒体只会站在会销的对立面。所以这个时候媒体是肯定要抓住契机,寻找热点报道。在一片所谓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声势之下,有几家会销企业还能够坚持? 二、地方政府跟进 全国性的条例一出,虽然很模糊,但各地方政府很可能会以此为参考,制定更加详细的事实细则,那将会是雪上加霜。 三、地方执法随意 四、员工恐慌 会议营销做的就是人海战术,大量的招聘员工,大量的收集顾客资源。如果该条例出来后,员工层面上很可能会出现两个问题:一个是招不到人,二是留不住人,这都违规的事了,谁还干?还长期干? 卷六:会议营销涅槃 风风雨雨,会议营销走了12年的历程,在一个本身就备受争议的保健品行业里生存,会议营销更加惹人侧目。这个一直自诩为夕阳事业里的朝阳产业,百亿的市场份额,还不如地产行业的某些企业。会议营销12年,为中国保健品行业营销留下深深思考,这个本土自创的营销模式,也许马上就要灰灭在营销的历史长河里,我们百万从业人员该何去何从? 其实回头看看,从2005年开始,会销企业就开始走入冬天。招人难、留人难、收档难、上会难、购买难、回款难等等问题一直在困难行业,低端重复恶性竞争,让这个行业大多数企业亏损严重,据中国保健品服务营销网统计2009年整个行业没有一个企业销售额突破10亿,政府不洗牌,市场也在洗牌。 甚至有业内人士认为这是一件好事,至少条例的实施,抬高了行业门槛,让一些没有实力、建不起店、自己没有固定办公室和会议场所的小团队,自动退出这个领域,竞争有序了,市场份额还是这么大,剩下的企业能够多吃两口,日子能够好些。或者说逼迫我们企业寻找新的营销模式,不要总是停留在会议营销上等吃等喝,走出会议营销,在涅槃中获得新生。 卷七:对话香港天睿森泰集团总裁金锐 在心:“金总您好,作为保健品会议营销的缔造者之一,您对国家出台禁止会销的政策,是怎么看待的,谢谢!” 金锐:“我认为光这条是很难去执行的,怎么去执行呢?目前为止我们没有看见更细一步的细则,而且这个条例里只提了不能用会议营销的方式去销售保健食品,很多东西它不是保健食品。这个行管部门对食品安全监督的角度对保健食品安全的监管,而不是工商行管部门对这种销售形式的管制,会议营销本身没有问题,只是不能用会议营销来销售保健品。 我很明确的表态,相关职能部门不应该这么做!为什么呢?我有几个观点:第一,我们国家目前的经济主导是发展内需,关注健康是拉动内需很重要的一块,他能够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所以人们就需要更多种的渠道去获得健康知识。会议营销的产生就适应了这种需求。会销企业以健康讲座的方式来销售保健品,我依旧认为这是一种很好的创新,你不能因为个别企业借助会议营销去违反,就把整个会议营销取消了。就比如现在网络诈骗很猖狂,那我们能把整个互联网取缔?国家应该去想办法规范,比如开会的人有没有这个资质,你可以列出标准评定,这个企业是否有这个资格,你连个基本的专家都没有,那肯定不行。现在国家大力搞营养师、保健师培训都可以关联。 第二个背景,我们国家目前搞医改,国家投资这么大,8500亿,医改的核心还是提倡预防为主,把重点放在社区。这几年我们健康产业特别是众多会议营销企业在帮政府做工作, 宣传,教育,推广健康知识,广大消费者自己掏腰包买了健康产品,少生病了,相当于少向国家要公费医疗。我们看国际上,美国的医改方案重点都在强调健康教育。 第三个背景是中国的人口结构在不断地老年化。来参加我们健康讲座的大多是老年人,我们国家现在60岁以上老人是1.67亿。并且每年还要递增800万。国家要对这些中年人进行健康教育,需要多大的投资。我们会销企业每年所做的健康教育,为国家做了多大贡献,分担了国家的多少负担。同时健康教育不断进行,消费者辨别能力也大大增加。比如我们现在派专家出去讲课,普通的专家都不敢派,讲的不好,消费者甚至都会站起来反驳你。 还有会议已经变成了一种企业的服务形式,不但是保健品企业在开会销售,房地产、汽车、化妆品、服装、保险,都广泛的在应用会议营销模式在销售产品。好!保健品行业禁止了,那其他行业是否也应该禁止?是否对我们行业公平?因为会议已经成为了我们企业的服务形式之一。” 在心:“那么金总如果该条例确实要实施,您认为对我们行业的影响会很大吗?” 金锐:“我认为,该条例对部分企业有影响,但对另一部分企业并不会有实质的影响,因为第一现在很多企业在会议现场已经不销售了,那我只做健康科普,我不卖产品那可以的吧。同时现在开大会的方式都在发生变化,比如我们企业参与的“健康万里行”活动,这个是国家部委组织的公益事业。请著名的专家做健康科普,现场是不销售的,销售放在自己专卖店、放在科技馆的小会上。” 在心:“对!在专卖店小会销售,宾馆大会造势,这样的结合是不违反第26条的。作为行业内最资深的人士之一,金总您对制定该条例的相关部门有什么建议吗? 金锐:“我个人认为一个有效地法规,要体现在可操作性上。具体上他应该去辨别,不应该一刀切,一刀切是最简单的也是最不应该用的方法,市场需求具有广泛性,我们应该具体去分析,既然会议营销最为一种营销模式在保健品市场广泛存在,就具有他的合理性,我认为她是很难封杀的。我建议制定规则之前先做做市场调查,第一调查有多少中老年人支持禁止保健品会销,第二禁止保健品会销对社会有什么影响。总的来说,我认为国家相管部门不应该把一种自发被市场认可,广泛存在的经济行为禁止,但可以通过制定规则去约束、管理、提升!比如制定规则,具备什么资格的企业可以去做,不具备这些资格的企业就不能去做。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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