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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汇“沉思录” 7 上页:第 2 页 沉思五:效率还是稳妥? 我们知道成长过速的孩子往往会缺钙,一个企业在高速成长中也往往遇到同类问题,一个缺乏较高愿景的企业往往会把盈利当作自己的成长的主要考评,于是企业的所有举措都为盈利让路。双汇的频传的捷报多半是销售额攀升或者盈利超额等等。多年以来双汇一直呈高速增长的趋势向前发展,并且每新的一年必然拟定更高的盈利目标,用以刺激团队的斗志。 圣经里有句话说“不要走得太快,走得太快会丢掉灵魂!” 双汇就是走得太快的那个人,为了追求成长速率,双汇丢掉许多其他重要东西,这已经形成一种惯性,即便在遇到瘦肉精这种重击,双汇也时时不忘销售业绩,也不忘盈利目标。我们看不到双汇对消费者受害的统计,而只有看到双汇对自己金钱损失的统计,以及亡羊补牢加大检疫力度的成本计算。 靠打吗啡来获取的快感和兴奋,必然以更大剂量的吗啡来维持!这种快乐是以增加毒性为代价的。 兴奋的阈值不断升高,就需要更高的利润来刺激才能导致兴奋,当利润不能继续增长时,其他指标都要让步了,在这种上瘾需求的催逼下,防范流毒的闸门也极易松开,绩效第一的指导思想,促使双汇早把消费者的安全保障忘到了九霄云外, 于是降低抽检率就成了提高效率的手段,于是提高瘦肉率也成了提高效率的手段,于是有意无意之间的疏于防范成了自然的事。当然,并不是说双汇有意这样做,而是双汇在绩效第一的惯性驱使下潜意识里已经放开了防范的闸门。我想这一定是很矛盾的一种状态,如同美色当前,理智上认为不应该见色弃义,而在情绪上却垂涎三尺。 双汇已经上了增长的瘾,没有更崇高的愿景指引双汇的去向,双汇被盲目的增长左右了!仅仅就是为了增长。甚至为了增长竭泽而渔,不惜伤害消费者,不惜放弃品牌的核心价值,不惜铤而走险。 这种野蛮成长的方式不只是双汇,事实上,国内多数企业都在以这种方式来增长,可是这样的增长是不健康的,但是为了掩盖不健康,必须靠更高的增长而使表面看起来很美,不要说企业,我们楼市的房价不正是通过不停的增长来掩盖隐藏其中的漏洞吗?可是这种对增长的依赖迟早会象游戏里的“贪食蛇”一样吃到自己。 现代管理学经常提到“短板原理”,决定木桶水位高低的是那块最短的木板,与此相对应的,而有另外一派“长板理论”的观点,该观点认为应该把精力放在发挥长处上,而不应当分散精力去弥补短板,企业致胜的利器是长板,没必要被短板拖累了发展。 我想,两种观点都有自己的道理,可是那个更适用得看企业处在什么阶段,在创业初期,我想“长板理论”更优化资源,讲究效率。而在企业的壮大期,似乎“短板理论”更为实际,如果仅仅从效率化“长板理论”的角度考虑,双汇就不应该去自己开养殖场,不应该“头头检”,耗资耗时,没必要在这些“短板”上投入资源。而现在双汇注定了要在上游这个“短板”上吃大亏,无论双汇跑得多快,最终被这个“短板”给拉回来了。还得从头做起,自己开养殖场,或者进行“头头检”, 双汇,你已经跑得够快了,既然因为跑得太快太莽撞摔了跤,那就停下来歇歇脚,把那些短板漏洞堵上,反思一下,是好事不是坏事! 不要只长身体,更应该长长心智。 沉思六:法规还是准则? 双汇没有自己独立于法规之外的行为准则,双汇的行为准则是以法律为底限的,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双汇没有自己的理念,如果说有的话,那就是盈利。而已盈利为导向的前提下所有商业行为都是以法律为底限的,在这种指导思想下双汇认为,只要自己不违犯国家规定就没有错。而我们知道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发展,国家的法规未必那么健全,仅仅仰赖国家法规来保障企业的安全驾驶是不可取的,想想看,三鹿的三聚氰胺事件,就是法规在后,处罚在前的。不违反法规,并不等于你没有错。 法规固然有不完善的地方,而你不能等到法规完善了再去做事,更不能因法规不完善,而钻法规的空子。一个企业如果以盈利为第一目标,那么很可能把法规作为底限,甚至为了盈利跟法规玩“擦边球”。 千分之三的抽检是国家的标准,国家拟订这样的抽检比例,是平衡了企业运营成本与食品安全的折中,其本意仍然是要食品安全的,但法规的拟订是以“条文”形式下达的。企业不应该满足了条文,而偏离了条文的本意。一个企业更应该从条文的本意上去遵守法律,而不只是从条文上遵守。 一个卓越的企业不应该责怪法规的不健全或者有监管漏洞,卓越企业一开始就应该与法规保持较远的距离,而不是紧贴着法规做事,看看同为老百姓生计的益海嘉里旗下的金龙鱼大米是怎么做的。 国家规定的标准特定大米不完善粒是3%,而金龙鱼自己的不完善粒标准是0.06%。5400经审定的稻米品种,金龙鱼只选4个,4300多万亩,金龙鱼只选定5个优质产区。 金龙鱼为何要高于国家的标准这么多,难道金龙鱼就不知道节约一下成本? 金龙鱼有自己的行事原则,这种约束力不是用外在的力量来达成的,而是企业内因促发的内在的约束力。我们不应该第一时间把金龙鱼的这些举动理解为“作秀”,我更相信金龙鱼是对自己的行为标准的确有更高的要求。而双汇的18到检验却不幸是个伪准则。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关于这点,孔子讲得已经很清楚,法规刑罚的外在管理,不如人们对自己的内在管理有效。 我在这里勉为其难再做些补充,当外在的要求增加时,你对自己的要求就逐渐变得更低;当卸掉外在的压力时,你才能从内心渐渐升起对自己的要求。完成任务只是外压的要求,而产生兴趣是内压的推动。任务不能变成兴趣,兴趣也不是任务。 丰田车发现在美国市场处理好法律问题比造好车更有效率,而逐渐放弃了对造车的更高追求,降低了自己的行为准则,更关注于满足法规的需要。的确满足法规逃避法规比精益求精的造车更容易,但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丰田也为“脚踏门”的质量问题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跟一个做连锁餐饮的朋友交流过,他要求自己的员工擦桌子的标准不是擦干净就行了,而是按照标准动作擦5次。标准是5次,而不是干净。我们局外人想不明白,桌子擦干净就行了,何必机械地非得5次呢?这是因为干净的指标是很难衡量的,随着人的惰性,干净的指标一定会一步步地下降。可能随着时间的推移,到最后所谓的干净已经成了桌面上仍旧有若隐若现的污渍。而5次标准动作的擦拭,保证了干净的更高标准。绝对不会这次5次擦干净,下次4次擦干净,到最后1次就可以擦干净。 双汇没有自己的准则,而仅靠尚未健全的法规来维持自己的经营,而出问题后,却喊冤诉诸法规的不健全,以及执法的不严。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若想不湿鞋,就趁早离河边远远的。 既然你自己认为是不对的事,就不要去做,即便没有触犯法规,三鹿一定知道奶粉里加入三聚氰胺是不对的,但它还是做了,三鹿侥幸自己没有违规,就认为可以顺利过关。天网恢恢疏而不漏。最终的结果不会因为没有触犯法规而无事,相反,这种明知不对,而钻法律空子的行为是一种更严重的犯罪。 双汇应该有自己的道德观,有独立于法规之外的行为准则,而不是任由自己的行为贴近法规的底限。 双汇应该自己有是非观,知道哪些是对的,哪些不能做!这些无关乎法规。是双汇自己的事。 跋: 近年来,民族品牌相继倒下或被收购后雪藏,美加净、活力28、南孚电池、乐百氏、小护士、三鹿、汇源,现在又轮到考验双汇了,我们真的不希望再有民族品牌倒下了,而且双汇的掌舵人万总也坚定地相信“双汇不可能象三鹿一样”倒下,并且万总也表示在危机关头决不退却,一个已逾古稀之年的老人能有这种坚韧不拔迎难而上的精神的确令人敬佩,双汇内部也更应该秉承这种坚忍精神顶住压力度过难关。当然不是固执己见不知悔改。 而我们的媒体和消费者也不能非此即彼对双汇采取“一棒子打死”的态度,不给双汇任何改过的机会,如果那样的话,双汇倒下后,我们还去相信谁?难道下一个就一定比双汇可信吗? 双汇也在成长中,双汇并没有发展成熟,相反在品牌经营面还很青涩,双汇的问题不只是双汇的问题,而是中国许许多多国内民营企业的缩影。从这点来说双汇的确是“代人受过”,所以我们就不应该采取一棒子打死的态度,我们要给双汇改过的机会,我们得知道我们声讨双汇的目的,不是让其倒下,而是令其改过。 而双汇,也不应该再采取惯性的处理方法来应对眼前的局面。反思比喊冤更重要! (孙鹏:无形营销From EMKT.com.cn机构CEO;杨江涛:无形营销机构策略总监)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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