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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广令”后何去何从? 背景:“限广令”即国家广电总局针对电视剧中插播广告的时间、长度以及广告类型等作出的一系列规定。2011年10月11日,广电总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的通知》;11月28日,其又下发《〈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决定自2012年1月1日起,全国各电视台播出电视剧时,每集电视剧中间不得再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 无疑,2012非地球毁灭年,而是商业广告格局大洗牌之年! “限广令”后,将给各大电视台的广告业务带来极大冲击。有数据显示,此项禁令将导致各地电视台损失广告收入不少于200亿元!在其背后,电视台名嘴转行,明星代言减少,片酬减少,节目制作难度加大,片子难卖等一系列化学反应也将随之而来。但事实证明:水能覆舟亦能载舟。限广令会让一部分人成为烈士,也会成就一批时势英雄! 华人大策划认为,“限广令”后将带来八大趋势: 趋势一:网From EMKT.com.cn络广告尤其是网络视频类网站广告将迎头而上。限广令后,电视剧受电视台节目调整、播出版权费用等限制,将使一部分视频类网站受益。之前,腾讯视频先走一步,重金购买《宫2》的网络独家版权。网络视频广告并无具体规定,因此,可以灵活掌握。也有可能形成大量“插播版电视剧”。 趋势二:植入式广告继续扩大“泛滥”范围。既然插播广告不可行,那么电视剧的“小聪明广告”即植入式广告会大幅上升。如赵本山的农村爱情喜剧系列《乡村爱情》大量植入了广告元素,其中有汇源果汁、雪佛兰汽车、蒙牛、沈阳九州医院、三一重工、四季沐歌太阳能、热水器、东祥金店、赛格车圣导航仪、老村长酒、艳阳天化肥、创维电视、东风汽车、雷沃拖拉机、奇强洗衣粉、诺基亚手机、铁岭新城、太极散列通等18项之多,可谓“遍地插花”,而且这种模式会愈演愈烈。 趋势三:广告分流现象增强。电视广告严打,但商家的媒体推广需求不会减弱。毕竟广告要打、产品要卖、品牌要推。条条道路通罗马,此处不准爷,自有准爷处。电视广告不行,是不是可以开辟或扩大其他媒体通路呢,比如户外广告、移动传媒、网络广告、楼宇电视、纸媒、展会等,这种趋势也是存在的。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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