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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议价”褒贬不一 专家称其非药价虚高良方 全国两会期间,众多知名医药企业家抨击药品招标采购中的“二次议价”,称危害甚大,建议政府谨慎启动二次议价试点。 与两会上医药界代表观点不同的是,医药界的专家和教授们呼吁早日给“二次议价”放行,认为“禁止二次议价的政策违背了基本的经济规律”。 利益之间的博弈,带来了诸多问题,如何在医院、企业、患者三方之间寻找到一个利益均衡点,可能是“二次议价”这一单一政策的存废所无法解决的问题。 “二次议价”未必是药价虚高的良方 2012年11月初,江苏省常熟市率先开始了“二次议价”试点。当人们正对于“二次议价”拭目以待时,两个月后,苏州多家公立医院要求药商按照销售额的5%到20%向医院返利一事被央视《焦点访谈》曝光。 2013年1月15日,江苏省物价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药品加价率管理的通知》。要求该省医疗机构严格执行药品价格政策,不得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进行“二次议价”或变相“二次议价”,牟取不正当利益。 江苏常熟的“试点”,仓促间画上句号。 2010年,卫生部等七部委联合制定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规范》。其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按照合同购销药品,不得进行‘二次议价’,严格对药品采购发票进行审核,防止标外采购、违价采购或从非规定渠道采购药品。” 禁止“二次议价”的理由是防止在“二次议价”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腐败问题。多位专家认为,如果“二次议价”的口子一开,药物统一招标就会名存实亡。 然而,有些人并不看好统一招标。湖北省药监局副局长刘汉卿就曾在一次采访中说:“医改中最为严重的问题就是医生收受药品回扣。药品差价率管制、禁止‘二次议价’、省级招标等政策,是导致医生收受回扣泛滥成灾等一系列严重问题的根源。” 中国From EMKT.com.cn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微观经济研究室主任朱恒鹏在其文章《医院应该有议价权》中也提到,“顺加作价政策、禁止二次议价、认为压低医疗服务价格的体制以及公立医院的行政垄断地位,是公立医院药价虚高的根源。” 他们认为,要解决药价虚高、医生回扣、药物滥用、医患矛盾、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为扭曲等一系列严重问题,就必须让医生的收入阳光化。应该取消药品差价率管制政策,允许医院“二次议价”,允许医院获取购销差价。中国社科院助理研究员,北京大学、斯坦福大学博士后陈秋霖告诉中国网医药频道记者:“统一招标在造成药价虚高方面有责任,但‘二次议价’未必是解决药价虚高的良方。” 他认为,造成药价虚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统一招标政策的不完善,主要表现在招标只招价不招量,这样谈判的筹码就降低了。医生拿回扣、开高价药等问题的根源在于医生的工资机制和“以药养医”的机制。在国内,医生的收入是十分不平等的,再加上行业内监管的严重缺失导致了医生“敢于向不法收入伸手”。 卫生部卫生发展研究中心药物政策研究室主任傅鸿鹏也持有同样的观点,他告诉记者:“放开“二次议价”或许能切断医院与药企的利益链,但是医生与药企的利益链仍无法切断。‘二次议价’其实是把原来的暗箱操作一分为二,医院的灰色收入公开了,但是从桌下塞给医生的暗扣仍然存在。医生决定是否开药、开药的多少,使得最终医药代表还是会求医生。” 允许“二次议价”,只是使医院在与药商谈判时更主动,能够提出更多让药商降价的借口,但不会明显降低药价,因为医院会隐藏利润,公布高价。零利率也不是控制药价的好办法。新的补偿机制没有建立,医院依靠药品的差价。零利率其实是把原来的加成收入也转为灰色收入。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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