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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武汉电信有了CRM
7 上页:第 1 页 客户价值分析是CRM系统中重要的环节。系统根据这个“自然人”报装48部电话的信息,会确认这个客户是一个大客户,同时就会将关于这个“大客户”的详细资料转给公司的“大客户部”。接下来,“大客户部”则会根据客户的有关背景信息进行“客户信用度分析”,评估这个客户的“信用等级”,以便为其提供“量身打造”的专门服务。在对“大客户”的进行服务的同时,系统会要求业务员要确认“大客户”的话费缴付方式,是银行转账,还是现场缴付。如果“大客户”选择了银行转账,那么系统就会及时和客户开户银行的系统连接,察看“大客户”的账号是否有效,是否有支付能力等等,如果“大客户”选择了现场缴付,系统会给出一个武汉市“自然人”通话费的平均值再乘上一个系数作为这个“大客户”每一部电话每一个月通话的最高限制。系统同时将计算后的数值自动输入到交换机,一旦“大客户”的通话费用超过这个限制,系统就会自动停机。 尽管目前的中国电信没有实行实时计费,但是帐务系统完全可以根据CRM系统关于客户信用度分析的要求对那些超过“信用”等级的客户给予特殊的处理。诚然,中国电信应该对客户提供服务,但是这种服务是要强调“成本控制”的,同时也要强调防范“欺诈风险”的。 够了,仅仅介绍CRM系统中的这些基本功能就已经完全可以防范这一案件中的“盗打电话”行为。更不用说CRM还可以根据企业业务的特征进行量身定做,实现更多的功能。 当然上述的分析是以一种假定为前提的,而事实上武汉电信并没有这样一套CRM系统,因而犯罪嫌疑人在武汉电信从事欺诈行为如入无人之境,顺利得手也就势在必然。 从浅层次上分析,好像是武汉电信的运气不好,因为如果犯罪嫌疑人换个地方作案的话,武汉电信就会逃过这一劫,但是从深层次来看则在于电信业仍然没有从“以产品为中心”的经营模式转变为“以客户为中心”的经营模式,缺乏运用CRM这一科技手段来分析和管理“客户关系”的意识,你躲得过初一,躲不过十五,没有防范手段,被罪犯盗打电话只是一个时间问题。笔者曾经在南方某省电信总公司讲授CRM课程时,就听到来到领导层的这种说法:“现在重要的事情很多,CRM这件事情现在还顾不上。” 《楚天都市报》的报道既有令人感到欣慰的一面,同时也有令人感到遗憾的地方,欣慰的是犯罪嫌疑人在警方的努力之下全部被抓获归案,遗憾的是犯罪嫌疑人所造成的560万元的巨额损失是无法弥补的。 法律工作者已经对此案表示出了高度的关注,以便能够提出对此案量刑定罪的法律依据。但是,不知道武汉电信的领导者们会不会从此案的危害中清醒自己的头脑,引入CRM这一“天敌”,防患于未然。 第 1 2 页 本文作者田同生现任国家经贸委培训中心教授,毕越咨询CRM首席顾问,《IT经理世界》特约记者。欢迎读者与他直接联系讨论有关问题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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