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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竞品上市的对抗性营销策略 7 上页:第 1 页 5、从政府职能部门处封杀竞品 竞争对手进入新市场时,往往不熟悉当地政府职能部门,当地企业往往利用长期的合作关系唆使职能部门在户外广告发布、税务、工商以及产品报检等工作上制造障碍,使用行政力量来绞杀。 这种做法明显属于不正当竞争,但却是客观存在的。 6、采用市场乱价的手段封杀竞品 从竞争对手的其他市场购进一批产品,在熟悉的大型零售店及批发商处低价倾销,直到扰乱竞品的价格体系。这是新产品上市最忌讳的,往往对竞争对手新品上市产生毁灭性打击。 7、推出阻击性品牌或品种封杀竞品 竞争对手进攻新市场时往往会选择一个品种作为主打产品,放低价格来增加产品竞争力,当地企业有时会推出阻击性品牌或新品种以相类似的价格来遏制竞品。 这招一般很少采用,一般都是短期地针对消费者的促销活动。如果当地企业推出阻击性品牌或品种,说明其维护“市场根据地”的决心之大,往往会倾全力来封杀竞品,这样竞品进攻的胜算不大,可能尽早收兵是上策。 8、采用“围燕救赵”的策略 企业在“市场根据地”受到攻击时,有可能在竞争对手的“市场根据地”同样发起“恫吓性攻势”,攻其所必救,往往竞争对手考虑到可能导致两败俱伤而偃旗息鼓。 有时竞争对手使用价格战来抢占市场,向市场全面推出的新产品恰恰是企业获利最高的品类,这时正面防守代价太大,如跟进降价则利润直线下滑,而如不降价则市场份额会下降。 这时企业可分析竞争对手获利最高的品类,同样推出具有价格竞争力的新品,来冲击竞争对手的“利润源泉”。这样会迫使竞争对手放弃推广威胁到企业主要利润来源的产品,避免恶性竞争。 9、你打你的,我作我的 还有一种做法是不理会竞争对手的进攻,按企业营销思路正常运作,即“不为敌人所调动”,不计较一城一地之得失。 如娃哈哈宗庆后对竞争对手的策略是,不理会其进攻,当竞争对手偃旗息鼓时,按照正常安排发动市场收复战,重新夺回市场份额。但我感觉娃哈哈在区域市场实操时并不是如此,而是争锋相对。 欢迎您与作者探讨您的观点和看法,作者的电子邮件: hejunhui002@16.com 第 1 2 页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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