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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方太的思考 7 上页:企业家的“超脱” 人治是传统管理的核心之一,已不适应现代企业。方太在法治代替人治上的确做了大量的工作,但事实上,制度只是企业管理中的一个重大环节,有制度首先比一次创业时期“人治”的状况前进了一大步,但是有制度并不能说管理就到家了。 首先,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遇到问题,要按制度行事。而制度本身,也需有一个不断成熟、不断完善的过程,以使之趋于科学化、合理化、严格化,从而真正对管理发挥效益。其次,制度的执行更重要。光有制度,如果不去执行或者碰到某个人可以绕过制度,那么,这个制度就是空的。 例如,一个厂长规定厂内吸烟要罚款100元。正好碰到他的兄弟吸烟了,罚不罚?最后决定,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照罚!第二天,他的老母亲来干预了。那么,以后还管不管?还有,谁去查抽烟呢?他偷偷地在抽,查不到,也没人举报,怎么办? 还有一个企业,ISO9000搞了整整半年,证书拿到后工作就松了,一季度才搞一次内审,内审又是抽查,大部分都没正常运作,这样的管理怎么去提高? 再如,财务部明文规定,出差一星期内差旅费全部要报销,原预领款一定要结清。正好碰到一个主要干部违反规定,你要不要他执行?再有,检验制度是很严格的,但往往仍会出质量问题,怎么办?特别是考核制度,更难,扣分到人更难! 这些均说明一个什么问题呢?制度固然重要,制度的执行更加重要,有了制度不执行或执行起来因人而异,后果更不好。因此,定了制度必须执行,对执行人还必须有监督,才能真正发挥制度在管理中的作用。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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