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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电动自行车拓展市场支招——强强联手,协作共赢 7 上页:什么是强强联手 联手的双方,应当是生产企业和流通企业中的优秀者。同时应当是具备现代市场观念和竞争与合作意识的经营者。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大规模生产和供货的能力,应当具备相当强大的研发和创新能力,应当有充足的试验检测力量。 经销企业应当具有较好的口碑,应当有较广的网点,应当有较强的市场推广经验,应当有顺畅的物流管理系统,应当有各分销点较强的社会关系资源,应当对各分销点有足够强的掌控能力。这样的经销商现在也出现了一些。 应当说,合作的初期,是使生产企业的新秀能够借船出海,等于是借重了商业企业的优势资源。但是从长远来看,商业企业带有风险投入性质的战略合作却能为其自身以后的发展建立长久优势。 对厂家而言,不必费心费力建立销售网点,组织销售队伍,进行大量市场调研,做各地市场管理部门的公关工作。厂家保持足够的精力在产品研发创新上面,可以取得产品优势,这在一个快速发展的新兴产业,至关重要。 对商家而言,拥有成熟的市场网络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拥有较知名的优势产品,拥有相对较大的价格差,能够吸引足够多的消费者,在价格较低的同时,还能保留相对于其它热门产品大得多的获利空间,保留对产品设计、定价的相对发言权。先发者完全可以就此建立起与其它商家不同的竞争优势。 商业企业通过建立与生产企业的战略联盟,获得了与其它商家竞争的独占优势,同时,借助于电动车市场的快速发展,完全可以在扩展新城市市场时做为重点,从而加速实现商业网点的建设。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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