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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也需要尊严 想打就打,想骂就骂,这是我的孩子。言下之意对孩子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因为孩子是“自己”的。在国内,与孩子相似境遇的企业不在少数,在这里,企业已被视为一种敛财的工具,无生命、尊严可言。为人们所赞叹的长虹“霸气、凌厉”的风格,实际上是企业生命与尊严的律动。 被当成敛财工具的企业往往是难以生存的,更说不上发展。有些企业如超市,一年之内开业、关门往复数次,被称为“开关店”,这些经营者不是在“企业生存发展”上下功夫,而是在“敛财”方面作足文章,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企业)兴,老板富;亡,老板富。此类经营者把企业尊严丢进垃圾桶的同时,也丢进了自己的尊严与信誉。 另一类企业,它们有“生存发展”的愿望,但受到市场挤压,生存十分艰难,它们之中有的希望市场水平浪静,自己暗渡陈仓,以委曲求全;有的则努力实现“穷则变,变则通,通则久”的市场法则。 还有一类是市场上的强势企业,它们是行业代表,其常以行业发展的角度来考虑企业的发展。近年(包括当前)市场最热闹的家电业价格战,它不仅是学者津津乐道与研究的话题,还是一些企业永远的痛,更是几个企业享受尊严的快乐。 以彩电降价为例,1989年国内彩电市场疲软,国家做出“减产保值”的决定,而长虹却宣布降价,使其市场迅速扩大,濒临停产的生产线又快速转动起来,直接为长虹成为产销量最大的中国彩电生产基地奠定了基础,而金凤、昆仑、泰山、黄山、西湖、黄河、赣江、韶山等数十个品牌却被迫淡出角逐。 1996年3月26日,长虹的价格屠刀再次举起,降价比例高达8%-18%,降价幅度为100-850元,这次降价使长虹25英寸、29英寸彩电市场占有率由16.68%上升为 31.64%,增加了近15%,而进口品牌占有率则失去半壁江山(在此之前,某外国彩电巨头还信誓旦旦:不惜30亿美元也要占据中国彩电市场的绝对份额;3年超过长虹,5年挤垮长虹,实现挤垮一个企业,打败一个行业),使长虹的“以产业报国为已任”的品牌内涵再次落到具体点上,同时牡丹、飞跃、凯歌、金星、北京、熊猫、福日等品牌却由此坐上滑梯。 颇有戏剧性的是,与1989年情景一样,彩电业的很多厂家又纷纷拍案而起(当然事是人非,原先拍案而起者大多离开这个行业了),并将长虹所谓的“罪状”告到中国彩电行业的最高行政部门——电子工业部。随着长虹降价策略的娴熟应用,这种拍案而起也愈演愈烈。2000年6月9日,康佳、TCL、创维、乐华、海信、熊猫、厦华、西湖、金星9家企业在深圳召开中国彩电企业峰会,会上制定了一定时期内各类彩电产品的最低限价,以共同遵守。时隔不到两月即8月7日,信息产业部、国家计委则确认峰会制定最低限价违反了《价格法》,必须予以纠正。 拍案而起者实际上有点“以企业为中心”,市场上并不是谁不让自己赚钱谁就违反了不正当竞争法,实际上长虹在成本上已远远走在同行的前面,具体则表现在集中采购与长虹的上游产业价值链上。长虹用市场、用成本来捍卫自己的尊严,这里当然要有人才、管理、技术、产品、规模等很多因素作为后盾。 后来有些人还计算出长虹降价使国家减少147亿元的税收,事实上稍加分析这种观点就立不住脚:第一,长虹不降价,国内彩电市场不可能增长得那么大;第二,彩电降价是大势所趋,因为成本得到控制,长虹不降其他厂家会降。另外,长虹已不满足于做中国彩电大王,它不会随波逐流与其他企业达成牟取高利、同享美羹的共识,它要做世界彩电大王。由于这种不相容,长虹老总倪润峰、格兰士企业(集团)公司副总裁俞尧昌均被戴上了“价格屠夫”的帽子,殊不知,价格这两家行业龙头最有效地维护自己尊严的方式之一。 因此,企业的生存发展,自重是其前提 、基础,那些“开关店”、“开关厂”的经营者们扯倒一个个牌子的同时,也扯倒了自己的信誉,甚至价值。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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