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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悄悄来临的营销观念革命(下) 7 上页:新观念(1) 而这个“产品”在20世纪被忽略了。但随着社会文明的不断进步,随着社会生产力的飞速发展,随着信息化、网络化、人性化社会的来临,随着企业生产技术和手段的日臻完善,在产品/商品“同质化”且相对过剩的当今及未来,您想要消费者买您的产品/商品,您想要消费者忠诚于您,您想要消费者永远买您的产品/商品,永远忠诚于您,您就必须要满足消费者对这 “二大产品”的需要和欲望,或者讲您必须“满足”消费者的这三大需要和欲望。您要做到这些就必须建立信息化、网络化、人性化的新的营销观念和营销模式。这里我们粗谈二个新思维∶ ■ 消费者变成经营者 在当今及未来消费者除了尊重以外,“更渴望沟通,更渴望参与,更渴望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和渴望自己梦想的最终实现”!这就要求生产企业和零售企业必须迅速地适应消费者的这种巨大变化。作为一个21世纪的企业,除了给顾客提供优秀的产品,品牌的产品以外,除了给消费者作为老板的尊重以外,还要给消费者提供:实现他人生价值和他梦想的最终实现的这样一个巨大的“无形产品”的需求!这样,仅仅是“顾客是我们的老板”已经难于满足消费者的需求。除了给消费者作为老板的尊重以外,更加重要的是要让消费者实现自身的人生价值和渴望自己梦想的最终实现!要做到这一点就必须让消费者参与到世界财富分配的游戏当中来。要让消费者参与世界财富的分配要有一个前提∶必须把“消费者”转变成“经营者”。 在传统营销观念下,把消费者/顾客转变成为经营者,即独立挣钱的老板,其挑战是非常巨大的!尽管面临巨大的挑战,但公司发展“忠诚顾客”却是永恒不变的!公司发展“忠诚顾客”最权威的理论也只是讲到把消费者/顾客转变成为“合伙人”。这是美国西北大学教授、当代市场学权威 菲利普.科特勒 博士在他所著被世界公认为市场学圣经的<<营销管理>>一书中,在谈到“顾客关系营销”时,他讲的∶“公司发展忠诚顾客的最后一个挑战是把顾客转化为合伙人(partners),然后,合伙人与公司共同开展工作”。我们认为“合伙人”的最后挑战就是把“顾客”变成跟公司一样的“经营者”,而这个“经营者”就是我们常用来比喻自己独立挣钱的“老板”!这个挑战的确非常巨大!一是顾客没有资本。不管是“有形资本”就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资本(如货币、房产等),还是“无形资本”就是看不见摸不着的资本(如经验、信息等);二是她从来没有当个老板。在公司不给顾客投资一分钱,也不会付出代价教顾客如何做老板的前提下,可以讲,想把顾客变成老板几乎不可能!由此,我(们)提出了21世纪产品分销(包括零售)的“游戏规则”,一个字值10亿美元的一句话,这句话共9个字: 『 顾客同我们都是老板!』 就是这9个字,开创了消费者平等地参与社会财富分配的新纪元!也就是讲,世界上任何一个消费者平等地参与世界财富分配的历史从此开始了!“顾客是我们的老板”与“顾客同我们都是老板”从表面上看似乎差不多,但就是只差一个字,它的“灵魂”就完全不一样了,就好像一个是“金星”,一个是“火星”一样。这个营销观念和思考方式的创新和变革,我们用了4个字来描述,叫“惊心动魄”!因为这是100多年来从来没有过的事情。“沃尔玛”这么辉煌它也没有说让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平等地参与世界财富的分配。不仅“沃尔玛”没有、“家乐福”也没有、“上海联华”也没有,而且世界500强任何一家企业也没有,中国的海尔、长虹、联想也没有。把顾客/消费者变成经营者,我们来讲一下它的“独创性”及“正确性”。 我们先谈它的“独创性”。所谓独创就是从来没有过。“顾客”是指到商场或店铺来购物的人。“消费者”就是指消费的人,即为了满足生活的需要而消耗物质或者财富的人。消费者可以有很多表现符号。它可以是顾客、医生、教师和老板,也可以是司机、律师、工人和企业家等等。顾客就是消费者,但消费者不一定是顾客,而消费者只有到商场或店铺购物她才是顾客。 这里讲的把顾客/消费者变成经营者也可以理解为把消费者变成经营者。但你一定不要误解∶以为“把消费者变成经营者”=“所有的消费者都变成了经营者”!这是不可能的!正确理解应该是把消费者变成经营者是指全世界任何一个消费者都可以公平的、平等地成为一名经营者,但不是每一个消费者都愿意成为经营者,就好像一个游泳馆,人人都可以平等购票进去游泳,但不等以人人都愿意去游泳一样。消费者有了一个公平的、平等地成为一名经营者的机会,她就可以随时随地从一名消费者成为一名经营者;也可以随时随地从一名经营者变成一名消费者。 在整过20世纪,消费者只是做为一名“顾客”的身份去商场或店铺购物。商场或店铺跟消费者的关系只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纯顾客关系,所以,整过西方世界的营销理论及其营销观念和模式全部构架在这个基础之上。因而,为了吸引更多的顾客到某一个固定的商场或店铺购物,就好像一个新娘要嫁出去要精心打扮一番一样,商场或店铺吸引顾客光顾的各种促销手段往往是花技招展,唯恐顾客下次不再光临。这一玩就“玩”了100多年”,商场或店铺跟消费者的关系还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纯顾客关系,没有丝毫改变! 我们来说一下经营者。“经营者”就是自己独立挣钱的个人或法人。“经营者”是相对于“工薪者”而言,但二者之间有时是相互交叉和融合的。也就是讲,经营者在独立挣钱的时候,也可能是一名工薪者;而工薪者在给别人打工的同时,也可能是一名经营者。二者之间的区别在于∶工薪者的财富来源于老板发的“薪水”;而经营者的财富来源于自己经营所得扣除成本和税收后的“合法所得”。 传统思维模式下,经营者和消费者是风马牛不相及的!“经营者”的最终目的就是让“消费者”来买我的产品或者商品,我才有可能获取利润和财富。我是赚“消费者”口袋里的钱,如果消费者变成经营者,那么,谁买谁的产品或者商品呢?谁又赚谁的钱呢?居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当然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居然是不可能发生的事情,也就没有必要去思考这个问题,居然是没有必要去思考这个问题,所以,一个世纪以来,包括当今人们在这巨大的不可能的思维惯性下,“消费者”依然还是“消费者”,“顾客”依然还是“顾客”! 马克思对人类最伟大的贡献之一就是他发现了资本家的“剩余价值”!这个剩余价值是由工人创造的。其实,不是资本主义才有剩余价值,凡是商品生产的国家都有剩余价值!说得宽泛一点,这个剩余价值就是由消费者所创造的!几百年来,消费者从来没有一个机会参与自己亲自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再分配1。但是,随着信息文明社会、随着网络化社会的到来和它们的飞速发展,随着消费者需求的巨大变化,随着消费者经过漫长的农业化、再经过250多年的工业化的洗礼,在消费者今天跨入信息化时代的大门后,他们真的有可能参与自己创造的剩余价值的分配!而且,这个时代已经来临。到今天,消费者几乎领教了所有让她掏腰包购买其商品的“招数”!这些“招数”还在不断翻新,花样百出,但是没有任何一个资本家给消费者一个参与世界财富分配的机会,世界500强大企业三分之一落户中国也没有给消费者一个参与世界财富分配的机会,全球个人财富排在比尔.盖茨之后的沃尔玛家族今天离开他的美国家乡“风风火火闯九州”,现在也闯到中国来,闯到北京来,也没有给消费者一个机会参与世界财富分配! 所以,我们讲,把“消费者”变成了一个“经营者”,变成一个“老板”!历史上没有过,过去没有过,过去50年没有过,过去100年没有过,过去200年也没有过,现在也没有!“交互式合作营销”(简称ICM)这种新型商业模式的产生,标志着∶消费者/顾客从此结束了作为一个终身只会买产品/商品消费的历史!从此,他可以从一个消费者或者纯顾客的身份平等地进入世界财富分配的游戏中扮演她想扮演的任何角色。它打破了一个世纪以来,旧有的分销观念及其营销模式,建立了适应21世纪信息化、网络化和人性化为特征的崭新的营销观念。这就是它的“独创性”!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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