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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超市业发展必须走规模化之路 7 上页:规模化经营是超市发展的内在要求 扩大单体规模是超市规模化经营的一种选择。大超市和大卖场的兴起有其内在原因。它们能在一个购物点实现商品宽度和深度的扩张,为顾客提供较好的选择余地,方便购买,同时能通过扩大销售以降低成本,体现超市的价格优势。但是,城市零售网布局有其客观规律,大超市和大卖场不能无限止发展,同时,由于零售业的特殊性,城市在同一个地点发展其规模受到比生产企业更大的限制。所以,实行连锁经营是实现规模扩张的主要和有效的形式,它具有集中资金、优化资源配置、经营规模大而获取价格优惠和成本优势、不受区域限制等优势,有利于满足超市发展的需要。 中国的超市要通过连锁经营实现规模扩张,首先必须实行对内开放,彻底打破地区封锁。局限于同一个地区超市连锁是无法做大的,更难言抵御由于“入世”后外商的竞争。所以,超市的扩张必然要求跨地区、跨所有制的连锁,然而我国很多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地区封锁、部门分割的局面,财政体制方面也存在行政壁垒。这一局面必须引起政府的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走规模经营之路,在超市公司之间进行并购和战略联合,建立大企业集团势在必行。目前我国的超市存在企业规模小、经营分散、各自为战,致使低水平的过度竞争加剧。比如,资料表明,上海64%的中资超市公司销售额只占中资超市公司总销售额的12%。如果由规模大、实力强的行业领导者对它们实行并购,可以弥补它们成本高企的劣势,实现双赢。建立大型连锁集团对全国超市业来说是一个竞争和发展的战略性问题。 实现超市的规模化经营,必须开辟多种融资渠道。要在较短的时间内通过发展连锁企业扩大超市的经营规模,资金约束是一个必须正视的问题。以上海为例,开设一家500平方米的中等规模的超市,最低的资金投入是250万元,而要达到产生规模效益的连锁门店数最低限度是15家左右,投入资金总量达3700多万元。此外,同资金雄厚的外资超市公司相比,我国的超市在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限制问题特别突出。外资公司可以投入大量资金,打破我国市场的价格平衡,为其连锁店争取价格优势,侵占市场份额。为此,我国的的超市公司可以通过资本市场迅速提高资金实力,或采取其他灵活的融资手段加速要素的自由流动,应对外资的挑战。 作者简介: 陈启杰,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马唯星,上海财经大学博士。 作者电子邮件: qjchen@mail.shufe.ed.cn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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