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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销内幕大揭迷(三)
7 上页:什么是非法传销(1) 人们的困惑处在于∶如果它是非法传销公司国家早把它扫进历史的垃圾堆了,没有扫显然它不是非法传销公司,世界上到今天为止没有一个国家政府会让一家骗人的老鼠会(非法传销)公司存在这么长时间,不然的话只有一种可能,除非这个国家的政府是老鼠会政府。既然不是那只能说明这家直销公司不是非法传销公司。而问题是它既然不是非法传销公司,那为什么它的雇佣人员(不管是正式雇佣人员还是非正式雇佣人员都是雇佣人员)在明目张胆的或偷偷摸摸地进行非法传销行为和活动呢?它的雇佣人员进行非法传销行为和活动怎么能够让人相信它是“清白”的呢?故然它可以说“儿子犯法”与“老子无关”,可它雇佣人员的所有营销行为均是它教育和培训的直接结果,所以,自然而然人们就把它与非法传销划了一个等号。它到底是“合法”还是“非法”不要说官方都说不明白(能说明白直销就健康发展了)连它自己可能都没有弄明白(如果它弄明白官方就不会“点名”批评它了)。为使读者弄清楚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区别,我们先谈一谈什么是非法传销? 我们直销内幕大揭迷(二)---“直销的惊人魅力何在”一文中,我们讲∶传销=多层次传销=多层次直销,它们是一个概念。只不过通常情况下,人们把“多层次直销”跟“非法传销”混在一起了!我国政府(包括世界各国政府)要坚决、彻底、干净地把它消灭掉的东西,其实是指非法传销,而并非是多层次直销,不然的话还为直销立法干什么?!不就显得画蛇添足了吗?那么,什么是非法传销?我们先谈一谈它的特征。 非法传销是一种商业欺诈行为,属于金融诈骗范畴,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坚决不允许的!国家行政工商管理总局对非法传销行为的特征分为9点描述∶ 1、参加者的主要业务是介绍他人参加; 2、以给付金钱或认购商品等方式交纳高额入门(入会、入网)费作为加入和介绍他人加入、个人发展下线、取得相应名衔和职位等条件,并从新成员交纳的费用中获取收益; 3、收入主要来自于参加者的入门费、培训费、资料费或强行购买产品的费用等,而非来自于销售物有所值的本企业自产产品; 4、参加者之间相互转卖产品; 5、不准退货或设定苛刻的退货条件; 6、经营者对参加者许诺给与高额回报; 7、产品销售价格高于公开市价牟取暴利; 8、经营者对参加者的报酬或商品的质量用途产地等做虚假宣传诱人加入或销售等; 9、已转型的原传销企业推销人员发展下线销售产品时层层加价。 显然符合以上9点条件的公司或个人一定在从事非法传销,这一点毫无疑问!可问题在于今天正当的直销公司,如雅芳、安利、玫琳凯、中国转型后的天狮、完美、尚赫、福龙公司等等。它们早就不属于和不是符合以上9点条件的公司了。居然已经早就不属于和不是符合以上9点条件的公司,那么,为什么外人还认为他们是非法传销公司呢?为什么国家还要对其治理整顿呢?居然是“合法经营”,就没有必要去治理整顿!要“治理整顿”肯定不是合法经营或者其中有不合法经营的成份。不管是不合法经营或者有不合法经营的成份就说明有“问题”!而这个问题是什么?它存在于什么环节?或者讲它的心脏部位在哪里?我们可以讲,这一点就连王牌直销公司都不一定知道。作为经营直销近30多年的公司都不一定“清楚”其中的“奥秘”,而且直销又是经典的经济行为。作为经济行为的直销公司都不一定“清楚”其中的“奥秘”,政府又怎能知之其中的“奥秘”?!这个“奥秘”我们下面来分析。我们还是先回到刚才的话题谈一谈什么是非法传销。现代非法传销有3个显著特征∶ ■囤货诈钱 传销人员为了迅速致富!往往强迫,诱导被推荐(介绍)者买一大批“货”(可以是实物,也可以是货币,或某某<现金>卡,或变相称资料费),其目的是为了从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奖金。 ■挂羊头卖狗肉 传销公司或者传销人员,打着培训会议的旗号,用“挂羊头”的方式来卖“狗肉”!它们利用人性的弱点,利用人们想暴富的心理,极力宣扬“迅速致富”的人生道理!为了达到让新人尽快加入的目的,传销公司或者传销人员往往会自己或者用被推荐(介绍)者成功以后,其赚钱中或后的过分的或炮制的亲身感受、利用长时间有节奏的掌声和口号,甚至用现代的声光电多媒体等技术手段来“故意”营造一种让人激动的场情或场面等等这些超出“常识”范围的技巧,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而从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奖金。 ■交纳高额入门费 传销公司的利润不是来源于把产品/商品销售给最终消费者后而计提的合法收入,而是来源于加入者缴纳的各种“费用”,所以,为了诈取高额利润,它就必须收取加入者的高额费用或强迫其认购上千元甚至上万元的货物。这是它的“核心”!为了这个“核心”所做的一切包装都是一个“幌子”。因而,你会发现,有的传销公司会讲,为了你和家人的健康,公司产品又世界第一,5000块钱不贵,不仅吃了身体好,还能赚钱,多好的事情!买吧!还有的传销公司打着连锁经营的旗号,巧妙应用《孙子兵法》中所讲的兵不厌诈的战略战术,告诉你∶要是办一个连锁经营公司至少也得3~5万吧,而这家公司才5000块,多便宜而且风险又小,又包你赚等等让人心动的计划让你眼花缭乱,其最终目的还是想让人们敢快加入交钱或购物,从传销公司获取尽量多的利润。 现代非法传销公司要么是具备以上其中的一个特征或者二个特征,要么是三个特征同时具备。也就是讲,你只要把这3点卡死,现代非法传销公司就失去了它生存的土壤和空间,不攻自破!这也就是政府多次治理整顿而现代非法传销公司依然我行我素之根本动因,因为政府只是“触其毛而未动其骨”。这次“31号文”仍然如此。关于这一点,我们下面还会讲到。 至于现在很多现代非法传销公司已经完成战略转移,成功转入了“地下”,就像本·拉登钻进了阿富汗山区的地下山洞,很不易一下子把他抓出来一样,但是,在“地下”不光明正大,见不得阳光,只好像老鼠一样晚上活动。我们相信,他们成不了气候,也推动不了经济的发展,更推动不了社会的进步!这也就注定了他们终将灭亡! 第 1 2 3 4 页 下页:直销与非法传销的分水岭(1) 8 本网刊登的文章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文中的论述和观点,敬请读者注意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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